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銘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1-12-09 | 最近登入:112-01-1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各位 律師您好 最近要跟一家公司分公司談簽約,契約是以XX公司分公司的名義,但公司業務回報,要送回總公司蓋總公司的章。 請問這樣契約的效力合法嗎?會不會有瑕疵? 請各位律師賜教,謝謝
瀏覽:132
日期:112-11-01
各位您好 請問如果整棟大樓都是同一個公司法人持有所有權,要如何成立召開管委會?還是能指定管理人?
瀏覽:115
日期:112-05-25
  各位律師  您好 最近因為加班問題跟公司鬧得不愉快。 原因是這樣,工作類型是服務業,不太可能每天都知道自己是不是要加班。偶爾也會有突然客人變多,需要加個半小時到一小時的班幫忙。 平常工作時間早上9點到下午6點。但是公司最近要求,根據勞基法規定,之後如果要加班,必須先休息半小時才能算加班。變成加班到6點半,反而沒有加班費可以算。公司很堅持員工必須先休息半小時才可以再加班,不然公司會受罰。 客人一多,哪有什麼可能還讓你先休息半小時再上班,而且趕快加完班就趕快下班了,為什麼還要先休息半小時,我明明就有加班啊,為什麼加班時間就這樣被吃掉了。這法律到底再規定甚麼東西,根本不符合實際勞工的工作型態。請各位律師提供解答,謝謝。
瀏覽:194
日期:11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