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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1-05-12 | 最近登入:113-22-03
搜尋結果:共 1 頁,9 篇文章
2023年11月舉發毒犯屢犯。2021年7月年從勒戒所出來,2022年1月發現林某吸毒並持有毒品吸食器,這期間林某每三個月都需到某分局報到驗尿,但警方卻無法檢驗出林某尿液中有陽性反應。 2024年1月再次向偵查刑警詢問,仍無回應,3月時才從偵辦人員得知,「因僅單一供述,無法聲請搜索票」又林某涉嫌他案已到分局錄製口供。 所以!?吸毒者否認或打排毒針逃避查緝就可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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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3-03-22
2023.12.31我到派出所報案關於侵占及恐嚇案件,該案件轉刑事偵查隊。提列6項物品,2024.2.16下午我回到家時,聽家人轉述,中午有一個男人拿了一包物品放著,告知我家人說是我的物品,就離開。(聽家人的形容猜測可能是刑警) 於是我打開袋子核對,裡面有5項,一項損毀(被塗鴉),一項物品屬性是隨身碟,但是不是屬於我的,一項是不在我提列的品項,但是屬於我的物品。缺兩項物品。 當下我就撥打電話給承辦分局,詢問這個情況之下我需要做什麼,來保障我的權利。 電話那端回覆:我可以到原報案派出所補筆錄。(我心想我有收到通知單,案件已轉交給你們,現在我再去原派出所,這樣不會奇怪嗎?另外用網路查詢案件,只顯示「極積偵辦中」若有問題或補充意見請洽詢承辦單位:某分局。 後來他又幫我轉接給另一人,大概被我煩到,最後問我是不是要查詢案件進度,我心想,那更好,直接幫我轉承辦人員,直接說明問題更好。 結果承辦人不在,我留電話,2/19又再撥一次,還是不在。直到現在仍未回電。 我的疑慮是: 1.隨身碟不是我的,我收到的當下若未及時提出異議,會不會被對方反控我侵占? 2.被塗鴉的物品可以請他照價賠償或購買相同的商品還我嗎? 3.我明白員警都很辛苦,可是報案時我有留電話跟e-mail,物品要歸還我或有其他引發爭議的事項不是應該要當面說比較好嗎? 4.另外兩項未歸還之物品會如何處理我也不清楚。 重要的是第一點。請教我該如何做,才不會被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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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3-02-21
111.7月分手,同年10月到前男友家欲拿回屬於自己的物品,遭到前男友拒絕,(他鎖房間門,手握鑰匙不給我開門進去拿),當天他老闆及二房東在場,(但不會為我作證)。爾後,雖有到他住所歸還前男友的物品(證件、存摺)但因房門鎖著我也不敢進入拿取物品(怕被告偷竊跟侵入住宅)所以我放在房門外的鞋櫃。 直到現在,已過一年半了,我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想拿回物品,例如隨身碟、桌墊、首飾?等等雜物,但是他告訴我,隨身碟已弄丟,桌墊也當垃圾丟棄,首飾是他當初送我的,我無權拿走。 請問我可不可以要求他按照市價賠償我隨身碟及桌墊的金額? 如果他送我的首飾,我無權拿走,那我是不是也可以丟掉他衣櫥裡我送他的衣物呢? 那我如果要索償,他所丟棄屬於我的東西,我需要提供當時的購買證明嗎?那可以告他侵佔或損毀嗎?這是民事還是刑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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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12-20
因和前男友交往期間,前男友要購新車找我當保證人,我不願意,故車子登記在我名下,後來繳了5期後,男友提出分手,我要求請他去借信貸來還掉車貸,他不願意,甚至封鎖我,令我找不到人。最後一氣之下,我揚言請他車還我,我將車賣掉。 因新車不到一年折價超高,扣除所有費用後,我還虧損6萬多元,加上前男友使用etc停車,我綁定我的信用卡,所以他還有幾百元的停車費未付。我跟他索要時,他說他被我鬧到車沒錢沒,他說他在這台車中也損失了30萬元。所以拒付。而我還有東西在他那,因為他有吸毒,所以房間內有吸毒用具,不願讓我單獨在房間裡拿物品。怕我發現去舉報。 問題: 1.若我要寫存證信函索討我所損失的六萬多,要寫他「茲欠款項6萬」,還是要寫「因車貸無力償還衍生款項6萬」?(可計利息嗎?幾%?我記得有公定的利率。 2.他最後的停車費710元是用我信用卡綁定,但那時我有跟他要,他回我他賠30萬跟誰要而拒絕給付,那這筆款項我要註明停車費嗎?還是???因為是etc系統由信用卡扣款,而那張信用卡是我的名字,因為綁定車子,加油及停車皆有優惠。所以我從未使用,裡面每一細項都是他停車、加油、國道通行費用。 3.我放在房間裡的私人物品,包含他送我的耳環,我想拿回。若他不願意歸還我,也拒絕我親自去拿,我可否請警察陪同去拿?如果拿物品的期間,發現吸毒用具,警察會不會以為是我的?而我變吸毒共犯? 總歸? 存證信函這三個項目我該如何撰寫? 我本不想索要,但是他們接到騷擾電話,就大肆宣染是我所為,還找上我同學(介紹人)我和我同學都請他們報警,我前男友說他先前吸毒被通緝,而現在仍未戒除,所以不敢報警,但還是堅稱一定是我,除了我沒別人等字樣,期間接到騷擾電話後,還傳訊給我「放棄號碼也代表我大部分的工作都放?了,沒關係你高興就好,不過再讓我知道,我媽,我妹,妹婿,我老板還繼續有這種事發生就別怪我了,我一定會讓你很開心的」 我收到時很害怕,那時剛好有則台中市女生被人(那個)的影片上傳。 重點是我不知道他老闆和他妹的電話怎麼去騷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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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11-26
曾在105.106年吸毒被抓.被判4個月及5個月,本應107要到案未到案,所以被通緝,109年通緝被抓。110年出勒戒所,112年如果吸毒被抓,會被羈押禁見嗎?還是可以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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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11-20
起因:我與前男友於去年8月分手,因車子貸款需處理,所以央求前男友盡速轉型貸款,爾後十月時因前男友接到貸款推銷電話,因對方說出的名字是我的名字,然後我前男友就打電話來罵我說,為什麼我把他的電話外流?我說我沒有,他不信。 接著只他接到此類的電話就說是我做的,甚至我不知道他老闆的電話,他老闆電話收到貸款認證碼的簡訊,抬頭xxx(我前任的名字),你的認證號碼:1234。他妹婿也收到一樣的電話,於是他們截圖傳給我前男友,後轉傳給我。告知:「跟他說,再繼續這麼搞下去,我可以告他的。」「他瘋了,我已去警察局報案了。」 縱使告知:不是我做的,他們仍認定是我。 沒多久我也收到此類似的電話,也是說要找我前男友的名字。我也身受其擾。 後來,2023.2月,我前男友告知,因為我鬧他,害他沒工作,所以以後只能還我一萬(原先是一個月要還兩萬)我氣到請他車子還我,我要賤賣。從分手到車子賣掉這段期間,我的情緒也大受影響,甚至丟了工作,請他的老闆及親友勸說盡早處理,換來了已讀不回及封鎖。2月將車賣掉時,我有賠錢,換了號碼後沒再接到推銷電話,但5月時因想復合,打給前任後,推銷電話接不停。甚至我前任最後訊息告知,「若他換了電話號碼後,我媽、我妹、我妹婿、我老闆還有這樣的事發生,就別怪我了,我一定會讓你很開心。」的字句。 1.前任對我沒做過的事,來指責我,認定是我,貶低我的人格。 可以告什麼罪? 2.我沒做的事情,若他老闆及妹婿提告我之後,因無憑無據或查證非我所為,我能否反告他們兩人誣告及妨礙名譽? 3.最後我男友的那一句「會讓我很開心。」我腦海裡冒出先前新聞有女生被黑道脅持慘遭性暴力的畫面,心生恐懼,可否告他恐嚇? 但他6/3傳的,當下在外縣市,結果回到居住地時也沒去報案,這樣會有失去效果嗎? 4.對方是毒品通緝犯,已服完刑,但仍有使用毒品,我該不該向警方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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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6-12
於109.3月時因胞弟的債務問題,當時有疑似黑道人士來向家中尋找胞弟,因此心生害怕,此時熟人「D」一直洗腦告知「A」,胞弟可能會變賣「A」名下的不動產,故提議「A」將不動產的額度借到最高額度,才不致於讓胞弟將不動產私下變賣。 109.4.25成功說服「A」向銀行借貸400萬元,以200萬投資公司(股東),200萬開立公司本票。 之後以400萬元的3%利率,每個月支付「A」一萬元利息。(依據銀行三個月調整利率變動而有所不同)直到最後111.11.30最後一次支付13751元(含火險) 111.12.3告知經營不善,要結束公司。隨即希望追討所資的欠400萬元,對方告知公司無法經營,自己已賠一千多萬。 111.12.6再次追討無果,對方告知公司經營不善不是大家願意的,目前面臨非僅有你這筆400萬之事,而是股東權益問題,賺錢分紅、債務共扛。 111.12.26再次追討,「D」告知「A」:公司名下欠債已達3千萬,所以如果按持股比例分擔債務,可能負擔兩三百萬。「D」和「S」都負債一兩千萬元,因此「A」的部分請其他股東不要追究。 112.1.朋友隨同去他家找他詢問如何解決此問題,對方表示自己無能為力要賣掉自己的房子再去租屋。 「A」回到家後,收到「D」訊息告知:家人看到外兇神惡煞怕遇到危險已到警局備案。 公司負責人是「D」的妹妹「J」。 1.請問此案件能告詐欺嗎? 2.以公司名義開立的本票,我有權向「D」追討400萬元嗎? 「D」名下有資產,不知「J」名下是有無。 3.曾有表達過退股,卻被對方勸服。 4.我該如何做,才能保障我的權益拿回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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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2-03
2022/1/14前男友要購買新車,因聯徵結果有遲繳信用瑕疵問題,經由他妹婿從中協調希望我當保證人,我不願意。隨即前男友詢問我要什麼條件才願當保證人。因前男友自稱月入六萬,於是我提出一個月需還款三萬,我才願意。男友表示最多只能兩萬。 隨即請車貸業務聯繫我,我向車貸公司表明我不願當保證人,也不想貸款那麼多(因車價65萬,前男友的妹婿請求貸70萬)於是拿出積蓄30萬元,貸款40萬元分48期。為此替他省下六萬利息。 雖然前男友每個月都會匯2萬還款。但卻是諸多埋怨最後導致分手。 分手時資欠60萬(車貸36萬加私人24萬)因查詢過二手車價,行情落在45萬,我不願意虧損也知他也不可能拿出錢償還,所以他要還車抵債我不願意。 現在資欠金額剩46萬左右。車貸33萬私人13萬,他朋友協商說要先幫忙支付車貸33萬元,讓我將車子先過戶給他,我的訴求是希望他一次還清所有款項我才願意過戶。 因目前狀況是他動不動就封鎖,連保險續保還要求我提供身分證給他,他的行為導致我無法再信任他。因此我拒絕給證件,他揚言我不給證件讓他續保,茲生的罰款他不會負責。 當時買車所有的細節都是他妹婿處理,我連保哪間公司業務員的名字都不知道。 輾轉詢問到承辦業務,他說他從未要求需提供身分證件,最後處理了保險事項,也請業務員代為轉達請前男友將保費匯款給我。(因遭前男友封鎖,我完全聯繫不到) 為了此事我到警察局詢問,此狀況如何做。 得到回應是我可以告他侵佔,也可釐清肇責。 他朋友得知後回應:是我同意讓我前男友駕駛,就算有肇責我也是連帶保證人。他們都可以為我前男友做證,反告我。 我也不想走法律途徑,我只希望他能盡速一次還清46萬元,大家好聚好散。 也有人建議我先把車拿回來轉賣,如果是這樣前男友可拒絕嗎? 若他拒絕的話,侵占的勝訴是否會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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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12-07
今年一月前男友因信用瑕疵無法辦理車子貸款,他妹婿因代購車子急需解決此,致電給我從中協調希望我擔任我前男友的保證人,我隨即反應不可能,並立即向男友提出分手,後來前男友繼續糾纏並保證每月還我兩萬,但我害怕事有變化,故將車子登記自己名下。並拿出自己積蓄30萬及辦理車貸40萬,解決此事 從購車後,只要跟前男友提及債務,就換來怒吼,並於今年8月前男友主動提出分手,而我要求他既然分手,那是不是把債務還清我將車子過戶給你,彼此一刀兩斷比較省事。 他表示無法一筆償還,只能每月還我,因貸款需繳48期,貸款及私人債務共60萬,於是我向他妹及妹婿和他的老闆請求他們想辦法協助前男友辦理信貸將錢還我,但換來的是遭對方封鎖,於是我親自到前男友家協商希望他們盡速處理債務問題。 上星期前男友傳訊給我,因保險到期,需要我的證件,我回應續保不需證件,前男友回若不方便沒關係,於是我聯繫他妹,並詢問續保不需證件,為何你老公需要拿我的證件?沒得到他妹的回應,卻換來前男友告知他要封鎖我。 雖然車子目前是前男友在使用,而我只希望他能將錢如數還清。 此時的我該如何做才能拿回我的錢並盡速將此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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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