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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林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3-24-02 | 最近登入:11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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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軟體的網友(未見面)提告妨害性自主,就提告說明事件時間約在一年前,可能讓他覺得有強迫她不想執行性關係的爭議,讓對方提告,已無任何聊天紀錄,無法記得確切是誰,目前尚未警詢 1.請問後續如何甚麼辦法自保?能請檢警詢問對方提供聊天紀錄?詢問承辦警查是誰?以及何時提告的嗎? 2.舊手機紀錄未還原、未登出,如已給送給陌生人使用,檢警能查得出嗎? 3.網友上聊天未見面之關係提告此條是否過度,翻閱法條是否有確切與之相關切合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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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