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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媽媽告知我有幫我買了一棟中古屋,在我知道的時候訂金已經付了10萬元!也來不及反悔了 在四月的時候完成了交屋,我又因為剛結婚沒辦法搬出去,所以媽媽又決定要委託原仲介在轉賣, 五月初就在這個月!奶奶聽聞該棟房子重新翻修的時候有發生事故,導致死亡的事件。 屋主和仲介完全都沒告知!而且仲介是不是在裝傻我們也不知道,然後我問他!他隔天回電告知確有此事, 在我們沒辦法承擔之下,我要求他們依原價買回(並且負擔當下的所有必要的花費) 結果他們隔天說他們會盡快把房子賣出,要我們相信他們! 因為我沒有辦法做決定,於是我叫他們和我大哥聯絡!他們也說兩年內一定把房子賣出,要不然願意負擔所有費用並買回,也願意白紙黑字簽合約書。 但是就算白紙黑字根本也沒法律效力!我大哥、二哥在和他們約好的當天早上!跑了法院、消保會、調解委員會終於找到有人願意幫我們做調解。 結果告知他們約在那要做調解,他們就突然說和客戶有約了,稍後回電。 在回電的時候該仲介說他們已經退讓很多了,我們要告就去告! 真的很可惡,沒告就算了!還說要告就去告!於是我們決定提告 但是他們一定有律師,我們又沒有錢在請律師了!我想請問如果出庭我們要怎麼樣做陳述? 媽媽因為有憂鬱症服藥的習慣,他常常都忘記自己在做什麼?!我們到底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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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