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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想請教一下
朋友向上一間公司提出離職上面寫著30天後離開
但過幾天後就因為情緒不穩離開公司
現在公司要提出告訴因為導致公司貨品延後出貨要求賠償
現在要出庭,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或建議的
需要請律師還是可以和解?如果情緒不穩的狀態有到有一點自殘情況這樣會減低罪刑嗎?
這事只要罰款就好還是會有前科之類的?如果直接認賠但是賠償金付不起怎麼辦?
謝謝律師大大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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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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