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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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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17日與我先生辦理登記結婚
6/29日我的爺爺把房子過戶登記我的名字
可是我的先生以前有欠銀行卡費
我們沒有辦夫妻財產分別
那麼這棟房子是不是就變成我跟我先生共有
銀行是否就會向我追討他以前積欠的卡費
進而影響到不動產
如果要辦理夫妻財產分別需要哪些文件
一定要雙方都到法院親辦嗎?
因為我的先生目前在服刑中
希望可以有詳細一點的回答,謝謝
瀏覽:492
日期:1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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