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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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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有跟仲介簽合約土地買賣委約書,但在受託人的住址資料,發現對方提供的地址是一般住家且無任何店標,
並且對方出示的名片未載明其仲介公司的名稱,
這樣的狀況下,其委約書 算有效嗎?
(契約內容大致是:
1.房屋土地建物位置及出售金額 2.稅務相關事項
3.委託書簽定後,委託人於委託期間絕不藉任何理由不賣,變價或再另售他人,決無異議
4.付款方式
5.仲介費支付%數及買賣雙方正式簽訂完成且簽約金兌現後即乙次付清無誤
6.委託期間有限期限 7.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書為據 8.本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委託書簽定過程中對方也沒有告知"契約審閱期",請問~如何處理比較好? (有點擔心是不是遇到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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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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