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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jhsta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1-10 | 最近登入:101-24-10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想請教一個問題,我爸已經過世一段時間(約九年多),我媽懷疑我老爸前妻的小孩不是我爸的孩子(前妻外遇與別人生的),可以申請做親子鑑定嗎?對方可以拒絕不做鑑定嗎?如果證明前妻的小孩與我爸無血緣關係,這樣他繼承的財產是否可以追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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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3
父親過世約九年多,當時留下幾筆土地跟一間房子,我媽這邊有三個孩子(大姐、二哥跟我,我是其中的老么),另外老爸前妻有兩個孩子,總計有六個人(媽媽+五個小孩)可以分配財產,那時因為都交給其中我二哥處理(基於相信他且我還在讀書),他告訴我們財產只能六人平分(因為種種因素,這樣他可以分比較多),但最近才發現我媽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可以先申請一半財產(因為我哥請的律師說漏嘴被我媽跟我姐發現),剩餘一半財產才六人平均分配,因為最近才知道我媽的權益受損,請問現在我媽還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煩請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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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1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lyjhstar 的發言內容: 今年約五月才知道,這樣算{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嗎?有機會申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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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須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5年內或知道有請求權利2年內主張 你可以思考看看是 ... (恕刪) 今年約五月才知道,這樣算{知道有請求權利2年內主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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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1
我想請教的是,父親過世約九年多,但今年約五月才知道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這樣算{知道有請求權利2年內主張}嗎?有機會再申請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嗎?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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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