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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心玥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30-10 | 最近登入:101-30-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從99年11月10日到公司從事網拍工讀生,上星期老闆通知說網拍就做到月底!我和另一名同事雖無奈也只能接受!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單給我,讓我可以申請失業補助~原本公司答應要開給我~後來反悔說不開!因為她上網查發現開非自願離職單就要給付資遣費!然後現在丟一句話說~讓我們兩個到賣場當門市人員如果我們不願意就是自願離職!可是時間和工作性質完全不一樣啊!原本工作時間是上午10點~下午5點!10月份開始減時數,上班時間改成上午11點~下午5點!現在公司要我到賣場做晚上6點到10點的班!因為本身家裡還有小朋友要照顧所以沒辦法做晚上的工作!而且才四小時....難道這樣公司就可以不用開非自願離職單和資遣費給我了嗎?另外我到這幾天才發現公司幫我投保日期是2011年8月5日,整整比我到職日晚了9個月~時薪也只有98元,這樣公司也合法嗎?現在公司就是不理不採!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呢?請求專業人士幫忙!10月剩沒幾天了~再拖下去...那我11/1到底是要去上班還是不要去?不去公司可以說我曠職,去了公司又可以說我又沒叫你來我為什麼要給妳薪水>"<   公司現在以他有權利將員工調動部門為由!強迫我一定要到樓下當賣場銷售人員,然後將我的時數縮短,一直減少到我自己離職為止,今天到勞工局填寫申訴單,勞工局說一直到公文來之前我都必須接受老闆的安排到公司乖乖上班!可是他已經表明他會刁難我了>"<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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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