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對方詐欺,但後來詐欺案不成立,不成立後對方馬上告我妨害名譽,請問這樣成立嗎?我能怎麼自保?
我在網站上和對方購買,事後覺得被對方詐欺,並告對方詐欺,事後我在網站上簡易敘說事情經過,對方看到了,現在對方知道案情不成立,要反過來告我妨害名譽,請問這樣案成立嗎?
謝謝回覆
您好
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保護之法益係在保障個人之名譽不受不當詆毀,而名譽究有無毀損,非單依被害人主觀上之感情決之,實應依社會通念為客觀之評價,因此縱然已傷及被害人主觀之情感,然實際上行為人之行為對被害人社會之客觀評價並無影響,仍不為名譽之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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