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互助討論區 > 公司、勞資 > 不實求才廣告未投保

不實求才廣告未投保

  • 老秋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0-05 00:13 
  • 文章人氣:327
  • 個人積分:44
  • 請問各位專家:
    本人查閱新聞報導,若雇主"高薪低報"使申報所得與實際給付薪資不同
    有涉犯詐欺罪與偽造文書之可能性

    但本人的案例為某人力銀行登刊之職務內容註明"法定保障"
    為:勞保、健保、加班費等
    如今雇主無任何理由拒絕提供勞務,於勞工局申訴及勞保局查詢
    發現雇主未投保、未申報等、亦拒絕給付薪資、辯稱從未錄用本人
    這部份是否有涉及刑法的範圍?

    因申報不實有涉及刑法的問題、該員工恐損失一定額度的財產
    本人的案例確未投保、相關工作為高危險性之行業、稍有不慎恐喪失性命
    但因沒申報、沒投報,雇主不需負擔相關投保費用、勞工亦無薪資明冊可證
    這部份損失的金額與投保年資遠比"高薪低報"更嚴重,卻無法可罰?!

    煩請各位專家提供意見指導、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