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互助討論區 > 公司、勞資 > 離職後電腦資料問題

離職後電腦資料問題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1-15 15:30 
  • 文章人氣:585
  • 個人積分:14
  • 您好

    我想請問

    如果在離職前,因為要方便自己工作作業

    所以有自己製作表格資料,供自己使用

    但是要離職

    資料部分我刪除會觸犯什麼法律嗎?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2-23 11:15 
  • 文章人氣:111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工作上的創作,僱用人可以約定其為著作人,未約定者雇用人雖非著作人但擁有著作財產權。因此,在終止勞動契約時,你應該負有將這些屬於僱用人的財產交接給新的負責人員,如果你故意將該等著作刪除或使得不堪使用,除了有違反勞動契約的忠實義務外,亦構成故意不法侵害他人財產,僱用人可以依法向你請求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如果著作財產權的價值高昂,你可能會因此而需要負擔大筆的賠償費用,建議你還是將應該交接的資料交接給公司,避免一時意氣用事因小失大。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