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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

  •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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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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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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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9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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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保護令是否核發 還是要看簡訊內容是否足以對你將造成危害 如果僅僅聲稱不願給付生活費用 應該是單純民事法律關係 2.不論協議離婚或是判決離婚 依目前來看 由你監護子女的機會應是較高 畢竟是母親 且子女應從小都由你或娘家照護 3.法院管轄 離婚案件住所地 居所地的法院都可以管轄 所以雖然是戶籍在澎湖 現實生活在台南 台南法院還是可以有管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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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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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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