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管制帳戶解除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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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10-0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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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雖然已經判以不起訴處分,基本上司法機關應該要解除警示帳戶,但可能因為作業疏失,可能沒有確實解除,因此建議直接向聯徵中心查詢是否已經解除警示帳戶,一旦解除,對方應可自由使用該筆款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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