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地上權和房屋稅籍問題
- da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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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2-1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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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一宗土地上設定1個(A)地上權(未定有期限),地上權人1位(甲)(該土地上登記住家用磚造平房建物1棟),土地所有權人分別為乙、丙等人(原共業土地已辦理分割各1/2),係甲之子孫(甲已歿亡),近期說要將房屋稅藉所有人要過戶給地主(此屋已無人居住),因要辦理政府津貼不可有財產,故稅捐單位來文協商要地主去補繳交房屋稅五年(因稅捐單位說房屋稅先前都未繳過,) 請問:已詢問過地政單位說繳房屋稅是地主自願行為,對此屋沒有任何權利,但甲之子孫一直來請託地主補繳房屋稅並過戶房屋其1/4權力其用意為何?繳或不繳對地主有何影響?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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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2-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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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案件涉及借名登記的問題,至於要如何主張權益,最好與律師討論,這樣律師才能確定要為哪一位的最大利益提供適當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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