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詐欺-追討貨款
- 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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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6-1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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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於104年11月在臉書上向一名賣家購買2手吸塵器,轉帳付款後,等待多日一直未收到商品,後要求對方還款,由於擔心對方如以他人帳戶轉帳給我,可能有人頭帳戶產生的情形,因此要求對方以郵局現金袋將款項退還...之後也完全未收到退款,之後向警局以<網路詐欺>報案進入偵查,此人確為3c商品之慣性詐欺犯,但庭訊時以其妹將商品寄錯人導致本人未收到購買物,並請其妹到庭作證,法院相信對方之言,並以此判其不起訴...,但本人有再次向法院提出異議,表示對方款項迄不起訴判決日皆未返還給本人.然法院竟再次判不起訴,並表本人因另以民事庭討還該筆款項,請問我可以再以刑法<侵占>起訴對方要求對方返還該筆款項嗎?
律師家的律師標示應循民事索回~可直接拿刑事的<不起訴書>向法院簡易庭申請支付命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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