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妨害電腦使用 > 妨礙電腦使用 已和對方和解 對方反悔

妨礙電腦使用 已和對方和解 對方反悔

  • 阿凱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7-10 22:48 最後編輯日期:106-07-10 23:06
  • 文章人氣:4503
  • 個人積分:12
  • 妨礙電腦使用 已和對方和解 對方反悔

    如標題

    就是我們因帳號買賣糾紛問題 對方告我妨礙電腦使用

    目前是經過調解委員會已和解 

    當場已付1萬5  然後帳號從那天起歸屬對方

    但當時調解筆錄確實只有說賠他錢(賠錢的原因是因為當時也有讓對方誤會那帳號是附加給他)

    +帳號(雙方已簽妥調解筆錄已經由調解會送去法院公證了)撤告訴狀 也送去地檢署了

    當時確實沒有說裡面的東西有什麼,筆錄書裡面也沒有說到說要還他原來他所持有的東西(因為我很少登入我也不記得了,所以才願意以2倍價錢賠他)7000*2  +1000

    筆錄書裡面也有提到:兩造本案其餘民事請求權均拋棄,倘有刑責問題,對造人(對方)亦願不追究聲請人(我)刑責,如已提出妨害電腦使用刑事告訴,並願撤回妨礙電腦使用告訴。

     

     

    但對方卻和我律師說 這調解筆錄是不公平 不成立的?

    還跟我要求2萬,當然我是不可能接受,對方揚言說要再告我

    請問我該理會他嗎?還是等他再告 然後偵查庭再拿調解筆錄書 請檢察官查閱?

    也有留存對方說有收到帳號的簡訊紀錄

    不是只有成立跟不成立嗎? 應該沒有所謂的公平不公平吧

    不是當時簽立的時候都要考慮到所有因素嗎?(例如是不是願意多賠一倍是有可能不知道帳號裡面有甚麼東西可能不存在了)

    對方未成年 所以調解委員會做的筆錄 對方的法定代理人 也有再看一次 然後簽名的

    當時看到對方離開門口 拿1萬5 在那邊爽的表情

    現在又獅子大開口 實在是不合理,我也不可能妥協。

    麻煩各位律師和我說一下,這樣的情況我該理會他嗎?

    還是都不回他等他再次告的偵查庭開庭?

    我並不是怕他,只是說給雙方都一次機會。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7-10 23:04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2000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按刑法第359條但書規定(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腦記錄罪):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 和解係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但只有民事才有所謂的和解,刑事上沒有和解制度,惟一般實務操作上,若當事人雙方民事上有達成和解,若非重大事件,檢察官會斟酌做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刑事告訴限於告訴乃論或請求乃論之罪始得撤回(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亦即撤回刑事訴訟須符合下列要件:A、所犯之罪屬於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檢察官縱使發現有犯罪之發生,也不可以主動偵查及提起公訴,必須由被害人或有權告訴之人向檢警機關表示受侵害想要追究犯罪行為人之刑責,始可進行訴究,此種罪即為告訴或請求乃論罪,例如通姦、妨害名譽等罪。B、必須遵守撤回期間:撤回告訴必須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始得為之。
    3. 本所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4.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7-11 17:21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0858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調解筆錄經法院核定後有判決效力,且一旦撤回告訴,告訴人就不能就同一件事再為告訴,

    如果再為告訴,檢察官依法必須為不起訴處分,若檢察官誤為起訴,法院也要依法為不受理判決。

    如有疑問可來電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復,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高雄→為你走透透!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