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鄰居未經我方同意也未告知,占用別人土地
請問我方可以主張那些權利
1.讓對方拆除加蓋鐵皮
2.對方越界加建我方共同壁4吋還加建鐵皮,請問這個侵占他人土地會成立嗎還是我方可以有其他主張??
還是我方有其他主張?謝謝
感謝已解決了,上法院主張自己權利,對於有理說不通的人就不需要再浪費時間了,謝謝您的回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建議可以報請縣市建築主管機關來拆違建。
2、 並且可以訴請法院要求對方修補瑕疵,或是賠償我方修補之費用。
感謝曹律師的說明,目前對方確定是加蓋違建,而且還違建在別人土地上。
感謝已解決了,上法院主張自己權利,對於有理說不通的人就不需要再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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