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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車道停放車輛

  •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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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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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擁有1機械車位在我居住的大樓地下2樓停車空間,每次我的車子要出入必經
    的共有車道以前曾劃有一未經核准的平面停車格並停放車輛,造成車道狹窄妨礙
    我車子出入,向市府反應後,市府要求管委會移除,管委會除塗掉停車格並貼有
    告示「公共空間禁止停車」,但現在又常有車輛停放該處,拍照向市府反應依建
    築法第91條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停放車輛」,市府卻以該車位已
    塗銷,應由管委會依本大樓停車場管理辦法之規定處理,但本大樓停車場管理辦
    法只有規定車輛不得佔據通道卻無相關處理程序及處罰之規定,管委會也只由管
    理員偶爾於擅自停放車輛上貼紙告知,請問停車格被塗銷後就不能以違反建築法
    第91條之規定處罰嗎?我應採取何方式才能遏止車輛擅自停放?
  • 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