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被誣賴偷東西

被誣賴偷東西

  • cchuang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09 14:43 
  • 文章人氣:578
  • 個人積分:16
  • 組內有東西在9月時不見,最近11月主管才提起這件事,並在凌晨傳有帶威脅性訊息給我,以及要將我的照片拿出去給可能的買家指認,是否有交易行為,主管堅持是有人主動投訴他才處理,而且他想私下約談後上報公司處置,請問1.我有不在場證明 2.沒有任何具體證據指出有偷竊事證,單憑他人口語提及3.散布員工照片給外人 ,以上,是否涉及毀謗及侵犯個人隱私? 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09 15:13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若有證人指證您兜售公司失竊物品,您才會有犯罪嫌疑。

     

    2、將您照片交由特定人指認,尚不觸犯法律,如果四處散布您的照片指摘您偷竊,才可能構成誹謗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cchuang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09 17:43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6
  •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若有證人指證您兜售公司失竊物品,您才 ... (恕刪)

    若主管另找認識人串通作假指證,我該如何自保? 

  • 王上仁 (王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09 23:24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4390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可以請律師發函給主管,在沒有證據證明之前,以你照片拿去指認恐有妨害名譽之嫌。

     

     

    --------------------
    王上仁律師事務所:0911-101-770(LINE同)、shangj.w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