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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散播不實流言卻沒有物證,能成立嗎?

  • 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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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00:14 
  • 文章人氣: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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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問以這樣的經歷,有無提告的機會 (勝訴的機會)

    一年半前我被一男兩女聯合編造故事散播不實流言

    內容與劈腿、腳踏兩條船、毀謗我的人格有關,完全與事實不符

    以我知道的持續散播的時間,最少大約持續八個月

    散播範圍影響了在共同朋友圈裡至少30-50人 (以訛傳訛)

    導致我的名譽、清白嚴重受損

    原本有結婚打算的男朋友也因此不相信我而不願意繼續交往

    我原本人緣很好,後來人際關係完全變調,80%的人異樣眼光看我

    我罹患憂鬱症長達一年半,去年也分別看過兩次不同的身心科門診

    我沒有直接的物證能夠證明這件事,因為他們不是在網路上以文字散播

    是他們每次在共同朋友聚會時逢人就說,或者私底下用言語散播

    知道這件事的人很多,也就是只有人證

    我上網查過人證採信度很低,想知道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有沒有辦法告的成?

    因為我的病情越來越糟,家人很擔心,也很支持我走法律途徑

    去年的身心科的就診病歷能夠作為憑據嗎? 人證要多少人才能增加採信度呢?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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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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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證人可信度如何,要傳喚出庭經過雙方當事人詰問來讓法官認定,沒有證人可信度低這樣的事情,病歷紀錄和證人詰問方式,是能不能請求賠償成功的重點,另外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時效是2年,要注意時效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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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10:30 最後編輯日期:107-12-1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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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依您所述,您有民刑事的權利可主張,

    就醫紀錄須配合提出診斷證明,方有證明力。

    人證除了到庭證述外,也可透過蒐證以物證方式補強,

    如何蒐證及善用證據(法律上的證據,和一般人理解的可能不太相同),

    正是專業律師可以協助您的地方。

    建議您儘速來所和律師諮詢,以利了解細節,提供您蒐證、爭取權益與提告之方法。

    提供本所承辦成功案例及最新消息 供您參考(更多相關案例可參考本所網址)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88%91%E4%BA%8B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6%B0%91%E4%BA%8B%E5%8F%8A%E5%85%AC%E5%8F%B8%E7%B3%BE%E7%B4%9B

      

     

    歡迎電洽02-2705-7238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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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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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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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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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自行追查最可能知情者三人,全部提起刑事告訴,由檢察署偵訊流言來源,直至最後一人即是造謠者,以人傳訊人,以言傳人,均有證據能力。勿憂。
    二、04-2211-70000911-368-561、公理律師事務所。
    三、司法官23期結業,乙等推事(法官)檢察官特考及格、乙等公務員高等考試及格、乙等調查員特考及格、公務員普通考試及格、乙等軍法官(軍法官、軍事檢察官)特考及格。第一商業銀行法務、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法務。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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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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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沒有明確之證據,如錄音、line訊息紀錄截圖、簡訊及電子郵件等,可能不會成功,建議三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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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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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證人可信度如何,要傳喚出庭經過雙方當事人詰問來讓法官認定,沒有證人可信度低這樣的事情,病歷紀錄 ... (恕刪)

    感謝律師回復:

    有些證人其實跟我也不到很熟,當初像是說八卦一樣地告訴我她們聽到這些事,有些證人現在也沒有來往了,也許需要被傳喚的出庭機率也不大(大部分是不想淌渾水的人)

    很熟的知情人,也有分為相信與不相信兩派(他們會加入自己主觀見解)

    若是這樣的狀況下找他們當證人,是否也是對我不利呢?

    像這樣的狀況,不曉得在申請證人的部分,是否較為困難呢?

  • 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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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5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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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沒有明確之證據,如錄音、line訊息紀錄截圖、簡訊及電子郵件等,可能不 ... (恕刪)

    感謝律師回復:

    我也思考過現實面的問題(成功率不大的問題)

    但對於我長期受到憂鬱與精神折磨,導致沒辦法回到我以前正常的生活

    實在想不通這樣的結果能帶來任何正面的意義,似乎只能由被害人單方面的承受

    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將「言語造謠」化為證據的呢?

    我家人也擔心我反擊這件事而再受到二度傷害...

  • 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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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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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自行追查最可能知情者三人,全部提起刑事告訴,由檢察署偵訊流言來源,直至最後一人即是造謠者, ... (恕刪)

    感謝律師回復:

    意思是說,連知情的旁觀者(不是造謠的主謀)也要提起刑事告訴嗎?

    我不曉得這樣會為他們帶來什麼後果? 會不會牽連到他們自己的清白紀錄?

    畢竟他們不是主謀,我怕害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