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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棟公寓的「前」住戶告多項罪!

  • 小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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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11:58 最後編輯日期:107-12-1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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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問律師
    我34歲在外租屋,工作是一班的超商店員,,

    事發在今年107年6月,原因是我因為在租屋處的地方養流浪貓與一位其他的房客小姐起衝突,事發當天因為我連續罵了他2~3分鐘然後就被她提告了,這也是我今天想來詢問律師的原因,,

    約105年4月,我一個人搬到了現在位於「桃園區」的地方租房子,由於房東也是個喜歡貓的人,且看到房東有再餵養位於我租屋處附近的流浪貓,因房東年紀比較年長的關係所以我從幫忙餵食變成由我全部負責餵食流浪貓,而直到去年106年也不知什麼時後開始,房東開始告訴我有一個新搬來的住戶一直反映我餵養的流浪弄髒她的機車(有腳印),在好幾個月的她跟房東的反應下,以及我多透過房東希望跟她聯絡想知道她的想法和問題都沒結果的情況下,在107年6月事發當天因一次偶然我終於遇到了她 (第一次遇見她本人先前未看過),當時只有一股腦因為被她煩了很多個月很生氣的情緒,所以立刻衝上前用很大的音量連續大罵了她,但是並無任何髒話或是恐嚇不利於她的言詞內容,而就在這事後我就被她提告了,,

    一開始是今年107年10月或11月(應該是),桃園市桃園區位於永安路上的偵查警找我去製作筆錄,警察一開始就表示他(員警)問過房東,說那位小姐把我講的很難聽,而他告我的有「恐嚇、毀損、妨礙自由」 ,但在我後來慢慢的把事情經過一個個解說給員警聽以後員警也有了解,,

    而在今日107年10月13日我到桃園法院(正光路898號)開偵查庭,說真的我對於這次開庭的感受極差,不但幾乎百分之90%以上檢察官都只問只聽原告小姐的想法,偶爾問到我的時候也是我只說1~2句就被打斷立刻又變成那位小姐發言,還說我想表達的警察那邊的筆錄都有,然後就換人說了,我整個疑問,那找我去開偵查庭要做什麼?,

    我在現場聽現場看檢察官和那位小姐他們的說話內容,很多根本就只是那位小姐事後的錯誤理解或假的或說錯的,雖然本質上只是有差異但是仍舊不同,就像當時員警幫我製作筆錄時講得一樣那位小姐把我說的很難聽,整個開偵查庭的過程我很不被尊重,我根本不知道為何要我去開庭!明明就是只要聽那位小姐說就可以了,整個開庭過程就像是被當作我就是窮凶惡極的人一樣,那乾脆他們自己說一說看要怎麼判我就好啦為何要我去開庭?,,

    當然我知道我會被告的原因,因為在事發當天我確實也有錯的部分,(若有機會我可以詳細說明),,

    但是我認為如果檢察官不想完整聽事情的經過不想聽我的陳訴,有這樣的世界?,

    我想請問律師,我很想把我完整的想法和完整的事情經過告訴法院或檢察官,但是該怎麼做?只能在開庭的時候講? 還是有別的方式?,

    我本身只是個在超商打工的一般服務生,每個月扣掉房租根本所有的錢都花在流浪貓和我家十多隻貓的身上,自己的一切開銷反而要吃公司的或是別人借的,我跟本沒錢去請律師到場幫我發話,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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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12:46 最後編輯日期:107-12-1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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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恐嚇)的問題,你可以刑事起訴之後再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這部分你可考慮持相關書面影音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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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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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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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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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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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案件有意思。
    二、04-2211-7000、0911-368-561、公理律師事務所。
    三、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23期結業,經濟部金融人員訓練所結業、乙等推事(法官)檢察官特考及格、乙等公務員高等考試金融及格、乙等調查員(查核員)特考筆試及格、公務員普通考試及格、乙等軍法官(軍法官、軍事檢察官)特考及格。第一商業銀行、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台灣澎湖、台東、花蓮、宜蘭、彰化地檢署、板橋(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預備軍官26期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