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侵佔罪是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呢?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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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5-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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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須先確認的是,國外的公司是打算在哪裡提告。依您所述您應該都是在國外任職。如果公司是打算在台灣提告,因為業務侵占罪為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7條規定我國並無審判權,所以公司無法在台灣對您提告。
至於業務侵占罪是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罪,在我國的話五親等血親或三親等姻親為告訴人者都是告訴乃論,否則就屬非告訴乃論。但因本案我國並無審判權,實際上仍要依該外國當地刑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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