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書寫放棄夫妻財產剩餘請求權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4-27 21:27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書上寫繼承人有權繼承這個權利向配偶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所以自書遺書表明死後願意拋棄,那就能杜絕其他繼承人向配偶主張此權利嗎?還是遺書根本就不用寫這條,因人死後就不是權利主體?但書上又寫可以繼承,請問到底要如何做才能杜絕其他繼承人向配偶主張此權利?
您好!
依新的法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可繼承,因此其他繼承人不可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如果死時仍適用舊法,則繼承人可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如要保障配偶權益,不如將大部分指定分配給配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第 1/1 頁
- 1
共 5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