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我的養父和養母在我國小3年級時離婚,我的監護權給了養母,我的養父從我國小3年級以前都沒養我,我該如何終止養父對我的收養權?
那我要上法院時,我該準備哪些重要的資料?
終止收養要打官司時我父親一定要出現嗎?
終止收養有原告和被告嗎?
您好,
1.若您養父因與養母離婚而未盡養育責任,可以養父母離婚,您的監護權判給養母為由;加上養父母離婚前養父從未扶養過你,請求法院終止收樣。當然如果養父也同意的話,是可以雙方合意終止收養的。
2.應準備資料主要是戶籍謄本、您養父與養母離婚之相關資料以及養父未盡養育責任的證據。
3.收養訴訟是以您為原告,您養父為被告,當然訴訟中開庭時您養父也可以不到庭,那法官比較容易做出對您有利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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