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從二三十年前就讓別人家的管線通過我們土地上方,當初只有口頭約定,一直以來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管線的使用維修保養我們也都未加以干涉,如果管線發生洩漏造成公害,我們會需要付任何賠償責任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目前看起來應無需負連帶責任,惟管線既埋設於您們的土地,則您們可以向埋設者請求償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200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8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