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我曾經透過法院向債務人的公司提出扣押薪資命令 法院於當月法出扣押令 下一個提出移轉命令 三個月之後 對方公司高層卻說從債務人從未在此上班 在三個月之中 我曾透過公司總機找到此人有在公司上班的答案(也有錄音) 目前針對此公司提出 給付扣押款的民事 要在下個月月初調解 請問我該準備那些資料 增加對方公司願意給付?債務人在職其間薪水 (目前債務人已離開此公司)
你前面提到該第三人公司未依執行命令扣押薪資之證據皆可提出,另外可以跟對方提一下,不排除提刑事告訴追究相關責任,這樣對方還款意願應會多少有點增加。
在請問一下 如果說要提出刑事需要針對什麼部份呢 那該提告何種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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