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請教
我先生於車禍過世我有二個小孩公婆都在,最近在申請理賠婆婆告訴我對方的第三者任險不是全賠給我配偶一人,是賠給父母、配偶、子女,我想請問是這樣的嗎?再公司是自已家人的公司,公司幫我先生保了一個公司的團險因保險時我們未結婚婆婆說受益人是他,現在我們結婚了受益人一樣是他嗎?我不是第一順位?那為保要我簽名死亡醫療的賠償?還有正在跟對方告上法院將來的判賠也是父母、配偶、子女或亡者兄弟姊妹來均分嗎?公司勞保的部份應該也是我配偶一人吧?
你先生的一切權益都歸繼承人子女及配偶所有,
如果有子女的話,父母是不能繼承的,
至於你先生保單部分受益人寫誰就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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