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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未告知論及婚嫁

  • 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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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25 19:21 最後編輯日期:102-03-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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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
  • 對方未告知論及婚嫁仍與本人交往,同時間本人於網路發現訂婚照,整個人身心崩潰!(前一週還約見面,前幾天還電話連絡不慚接受禮物,都有通話紙本記錄),詢問仍裝傻,還掛電話準備說詞,若沒發現可能到現在還會一直瞞著,太可惡!

    原想給他一條生路,但他一句道歉都沒有,對方結婚後,本人仍很痛苦,忍過可能會自傷的傻事,原想發了怨忿的簡訊與email(有許多的謾罵,這是他說要請律師的原因),打了電話,對方完全沒有悔意或抱歉,做錯的是他自己,囂張跋扈竟恐嚇要找律師處理,我只想他得他應有的現報或應負的責任,並不想再讓其他人受傷,可是我忍不下這口氣~拜託您了!

     

     

     

  • 黃毓棋 (黃毓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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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25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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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028號
  • 一、不要再傳一些謾罵或恐嚇簡訊或EMAIL給對方,以免被騙還被告。二、你要告她,勉強勾的上邊的是「詐欺罪」(為了騙取你的禮物,故意營造要與你交往,甚欲與你結婚的氛圍),但這成罪之可能性很低很低,搞不好還被反告誣告。所以,放下她,下一個會更好,不然她過爽爽,你在這邊恨到要死,何苦咧!報應的事,就留給老天吧!三、以上,謹供參考!

  • 育誠法律事務所(台南)~黃毓棋律師~(06)213-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