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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雯 101-03-20 12:29

您好!請問我先生在99年7月因被鄰居持木棍攻擊時抓住對方手腕以求自我保護,結果事後對方竟然假造其他傷勢到醫院拿驗傷單告我先生傷害罪,後來法院找到證據證人都說明她的傷勢是造假的,100年12月我先生獲判無罪確定。現在我們要告她偽證誣告罪附帶民事賠償。請問民事賠償應該在甚麼時間點提出?所謂兩年期限是指她開始告我們時就起算嗎?還是對方被起訴以後?另外,因為原本認為他沒時間上法院,所以想以我當告發人,但偽證誣告罪的告訴人一定要是我先生才能請求民事賠償對嗎?先謝謝大律師的回答!

回覆 雯雯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我先生在99年7月因被鄰居持木棍攻擊時抓住對方手腕以求自我保護,結果事後對方竟然假造 ... (恕刪)

 1.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須在知道賠償義務人及侵權事實二年內提出

    要證明知悉時點

 2.只有犯罪直接被害人始可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並且須在刑事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出

    偽證罪應該是沒有直接被害人

    誣告罪被害人則為妳先生

   所以提出民事求償名義人也為妳先生

 

 

郭靖 101-03-13 12:45

請教律師大大,公然侮辱恐嚇誣告等三項算是民事糾紛嗎?

如果是民事糾紛,法院判決確定只能罰款,不會有[前科]對吧?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狹義的前科

是指遭受刑事有罪判決確定而言

因此公然侮辱恐嚇誣告三項均有刑法上的適用

判刑確定後即會留下前科

當然如果是民事糾紛而獲得民判決

則與前科無關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郭靖 101-03-13 16: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只要是刑法嘛,法律還真深奧,我會好好研究的,有問題再來請教,感恩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狹義的前科

是 ... (恕刪)

郭靖 101-03-12 18:49

請教一下,如果法官判罪成立,例如:公然侮辱恐嚇誣告散播不實言論等,那...會有前科記錄嗎?

 

因為會有前科記錄的話,應該是一輩子都不能報考公家機關考試了對吧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狹義的前科

應該是指曾經刑事有罪判決而言

前科能否報考國家考試

則需視應考資格而定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香 101-03-09 13:24

在行經某路段時,突然有人開車門,不久,前面一台重型機車突然停下來,我也跟著煞車停下來,稍微碰到前方車子左後方,但前方車子和我,都沒有人車倒地,我和前方車主說:剛有人開車門,說完不久,又有一台重型機車大力撞到我,導致我人車倒地,我即牽起車子,看小孩有無受傷,小孩無受傷,我只有輕微瘀傷及坐墊磨損和車牌被撞歪,我和後方車主說:剛有人開車門,有受傷的話要找開車門的車主求?,因當時二歲小孩受到驚訝哭?及肚子餓加上我有孕在身身體不適,我用肉眼看似無人受傷,我即離開現場.隔天,即被警方通知我肇事逃逸需做筆錄,做筆錄得知我後方機車告我肇事逃逸,後方車主有去驗傷僅輕微擦傷和他後方還有一台機車追撞他,請問會後方車主告我肇事逃逸會成立嗎?事發後五天,我也至醫院診斷,子宮早期收縮,宜安胎並臥床休養.我本想自己付錢了事,但無端背負肇事逃逸罪嫌,不得已我也只好告後方車主傷害毀損,請問這樣會成立嗎?後來後方車主也告我
傷害毀損,但他的傷害毀損不是我造成的(警方說沒拍到車禍現場),是撞他的人造成的,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後方車主對我告傷害毀損我也可告他他誣告嗎?事發至今第十天,我車子都沒有去修理,我告後方車主毀損會被判誣告嗎?煩請百忙抽空回答,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肇事逃逸

除客觀上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逃逸

主觀上尚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

因此您的情形

在主觀上可以抗辯您無擅自逃離之意

另外毀損的部分

須要是故意犯

所以本件雙方難以構成

致於過失傷害罪的部分

對方仍可能成立

致於您是否成立過失傷害

則需視您對本件車禍有無過失

當然若之後雙方和解

此部分可以撤回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逼逼 101-02-29 17:34

1. 車禍發生後對方沒受傷, 隔日偷跑去開診斷證明, 一個月因談判破裂, 因而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2.對方之前就有類似傷勢在某診所就診,且為扭挫傷, 且診斷證明之受傷位置與其口述之傷勢位置為不符合

3.肇事鑑定 我方無肇事因素, 檢察官鑑定報告未下來就起訴, 用初判表的涉嫌未注意, 目前已經在刑事審理庭階段.

問題: 1.我可以在審理庭 提出反訴誣告嗎?需要寫訴狀嗎?  這樣的過失傷害罪名會成立嗎?

         2.在民事方面:  我方如果提告是否可以100%贏?(肇事鑑定無肇因)

         3. 如果請律師 律師費用是否可以由對方支付?

蔡明哲 (阿哲) 101-02-29 23:46

 

 誣告必須是故意虛構事實才能成立,你的情況是檢察官都提起公訴了,且過失責任歸屬尚待釐清(當然判決最後有可能對你有利),所以很難成立誣告罪。


檢察官有牠們辦案的立場(原則上跟刑事辯護律師有時是對立的),所以「常常」會提出公訴,但是提出公訴後輩法院判決無罪的亦所在多有,所以建議你繼續奮戰下去,包括對方有「捏造」傷勢的部分,你可以請求法院調查證據


車禍鑑定僅能供法院參考而已,過失責任歸屬仍須審酌其他事證。


在台灣打官司,除了一些情形外,不一定要委任律師,所以律師費不能跟對方要,但話雖如此,如果你沒有把握的話,還是建議委任律師處理吧。

逼逼 101-03-0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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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ya 101-02-19 20:28

今年過年時去到小舅的家因一言不合而大打出手,我本身被自己的親舅舅打到腦震盪(我是女生)住院,對方卻反過來提告我跟我媽媽傷害,請問我該怎麼辦?

對方是用我打我舅媽來提告,但是是他們先動手的,對方說有監視錄影帶,但是警方當天去索取時他們不肯交出,請問這是什麼樣的狀況?

還有我媽媽並未曾動手,但是他卻連我媽媽也告了我們這樣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嘛?

回覆 insiya 的發言內容:

今年過年時去到小舅的家因一言不合而大打出手,我本身被自己的親舅舅打到腦震盪(我是女生)住院,對 ... (恕刪)

1.如果當時你有住院,勢必有診斷證明書,可以去申請後也提出傷害告訴

2.一般而言,很多的時候是對方擔心你們告他,他們才會捏造事實先提出告訴,既然有監視錄影帶,只要還可調取,就請於報案時要求警察保全證據,趕快去調,才能保障你們權益,如果調到錄影,對方傷害誣告的情形就比較容易成立

3.另外,像這種親屬間的爭執事件,檢察官會要求和解,尤其是各說各話,沒有物證的時候,有時候會雙方都起訴的(就是各打一巴掌的意思),要掌握好和解時機,不然一旦檢察官惱火,未調查清楚就將雙方起訴了,到法院要翻案就會有難度的

insiya 101-02-20 21:52

 但是對方不可能跟我們和解,而且對方在警方去追討監視錄影帶時不肯交出,然後對方憑著自己有一個律師親戚靠山所以就對我們有點目中無人的那種態度......

這禮拜四就要去錄口供了,我現在整個很茫然無頭緒這樣我到底該如何?

 

李岳明 (allen) 101-02-20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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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1-02-18 09:22

今天1月發生的事情 ...
我有一位女生朋友,上班時被未成年男性同事性騷擾(強吻,襲胸,摸下體)
多次警告 反抗 屢勸不聽 還越來越過分 次數越來越多
她也有跟其他同事和老闆反應 但由於變態未成年 他們不相信17歲會做這種事
還有她反抗時 是反抓變態下體 因為打他 他不會痛 只能"攻擊重要部位"!!
同事和老闆"沒有親眼看見" 那變態又說我朋友也有抓回去
他們就更不以為意了 !!!! 認為這只是"互摸""鬧著玩" 變態年紀小 所以不懂這些事情
實在是太扯了 !!! 老闆這樣講沒證據證人未成年都可以隨便侵犯他人 ???

1月多 我朋友實在受不了這變態的魔爪 在店裡沒人挺她 憤而離職
跑去找朋友訴苦 ~ 朋友聽了說要幫出這口氣
我朋友+另外兩男 就去找變態要求道歉
當然那個變態 態度囂張 非常惡劣 死不承認啦 !!
"兩男動手"痛扁一頓 被人報警 "三個人"被告傷害
今天開庭對方沒出現
法官問 為什麼要打變態男
朋友回 因為被變態性騷擾 氣不過
法官回 現在是辦傷害罪 不是性騷擾 請妳們去別地方申訴之類的
沒有問下去 結論是 !!!!?????????? 女生朋友並沒有打人阿 !!!!
攝影機也拍到 我女生朋友只有站旁邊 也沒有教唆 !!!

法官這樣審 對嗎 就是被性騷擾才打的阿
當然打人不對 .... 阿不然是要怎麼回答 ??  
想告變態性騷擾 該去哪裡提告 或 申訴 ??
沒教唆也沒傷害 !! 可以反告變態誣告嗎 ??
我知道那兩男躲不了傷害罪 !!
但女性朋友會有事情嗎 ??


以下↓性騷擾觸碰身體 沒證據證人可以提告嗎 ?
   成功的機率是 ???
  
  疑問 .. 哪個變態犯案時是光明正大讓人看到抓到把柄 ???
  
        請直接告訴我們該如何抵制這種人渣 !!!!!!!!!!!!!

 
依性騷擾防製法規定,一定要碰觸到對方身體的行為才會被法院定罪。

沒有碰觸到對方身體者,不可能被法院定罪的。

也就是地檢署要以性騷擾防製法起訴,一定要碰觸對方的身體。

只要沒觸碰對方身體的其它騷擾行為,案件連進入法院的資格都沒有。


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

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小胖 101-02-15 22:49
現任女友與前任男友分手後 和我交往 她們分手原因並不是因為我 但前男友遲遲不肯罷休 一直傳簡訊要求復合 其中幾封還帶有恐嚇文字 說要對我女友不利 導致我女友 整天提心吊膽 請問一下 可拿手機簡訊內容 去警局向對方提告恐嚇嗎? 因為對方無明確犯罪事實 這樣告得成嗎? 假如因證據不足 會被對方反提誣告嗎?
黃國城 (Jerry) 101-03-30 13:32
簡訊恐嚇讓妳們心生畏懼就是恐嚇了!當然可以去報案!
小胖 101-02-15 22:43
現任女友與前任男友分手後 和我交往 她們分手原因並不是因為我 但前男友遲遲不肯罷休 一直傳簡訊要求復合 其中幾封還帶有恐嚇文字 說要對我女友不利 導致我女友 整天提心吊膽 請問一下 可拿手機簡訊內容 去警局向對方提告恐嚇嗎? 因為對方無明確犯罪事實 這樣告得成嗎? 假如因證據不足 會被對方反提誣告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簡訊之內容 已有致使對方受惡害之通知而生安全上之危險 心生畏懼之程度時 即可能構成恐嚇罪 若報警則應檢具相當證據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胖 101-02-15 22:43
現任女友與前任男友分手後 和我交往 她們分手原因並不是因為我 但前男友遲遲不肯罷休 一直傳簡訊要求復合 其中幾封還帶有恐嚇文字 說要對我女友不利 導致我女友 整天提心吊膽 請問一下 可拿手機簡訊內容 去警局向對方提告恐嚇嗎? 因為對方無明確犯罪事實 這樣告得成嗎? 假如因證據不足 會被對方反提誣告嗎?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6 15:44
如果手機簡訊仍然保留,可以據此提出恐嚇告訴。
小胖 101-02-15 22:35

現任女友與前任男友分手後   和我交往 她們分手原因並不是因為我

但前男友遲遲不肯罷休   一直傳簡訊要求復合    其中幾封還帶有恐嚇文字 說要對我女友不利

導致我女友  整天提心吊膽   請問一下   可拿手機簡訊內容  去警局向對方提告恐嚇嗎?

因為對方無明確犯罪事實   這樣告得成嗎?    假如因證據不足  會被對方反提誣告嗎?

 

李岳明 (allen) 101-02-15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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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哲 (阿哲) 101-02-15 23:11

 如果你們握有對方恐嚇字眼的簡訊內容,你們就可以去提告,去警方那裡提告筆錄,也可以考慮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個人比較建議,當然要看案情而定)。

最後,依妳所述內容,就算最後因罪嫌不足不起訴,應該也不會成立誣告罪,因為誣告罪必須是故意虛構事實才可以,如果僅因舉證等問題,尚不足以成罪,所以你們不需擔心。

101-02-13 14:55

甲已經將飲料店頂讓給我且在上頭聲明營業登記證讓渡給我使用,中間發生了很多事情則店合約終止,於是我另找品牌在原地裝潢,營登也需要改變,我去稅捐問他 說同個地方不可以有兩個登記,說要當事人取消登記我才可以再聲請,當事人欠我錢已經避不見面也不接我電話,我根本找不到人,但是當時他營登有在合約上說明 要浪渡給我我也有他的印章,我到稅捐那直接用他的印章辦變更(不然我營業還是之前的名子),這時他可能藉由朋友關係買飲料拿到了空白收據上蓋得是另一個明 子,他寄出了偽照文書,但是第一他已經跟這家店沒有任何關係,第二他之前也有說要浪渡給我,第三我打電話要求他取消他也不接我電話(以為我要討債),我這 樣會構成偽造文書嗎?

因為我傳簡訊要求他還債務內容大概是:錢快還我不然是情越搞越大會沒完沒了,我會去找你(我跟我媽媽)。我只是一個大學生甲已經35歲了,因為我之前是他的工讀生他有向我借錢+頂浪總共兩百三十萬。
我也沒有去找他,因為他根本就躲著我不見面也不和解談,這時他寄出恐嚇取財,我在上班臨時被叫去做筆錄,稱說我找不明人士去他家恐嚇,重點是我根本就沒有,也沒有提出證據,最後不成立
我 想請問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因為他現在又傳簡訊給我說要我給他六萬租金押金,但是當時早就包含在頂浪的錢理了,過了一年鬧翻了,要回來要求拿壓金就因為 他缺錢他的內容大概是"我必須要為這六萬元再跑一次法院,我就不介意把事情弄大一點,再拿一些名目告你,例如背信、偽照文書、誣告你應該懂我的意思租約在 我手上你會很倒楣,你自己看著辦明天你不處理就上法院,你就在花錢請律師吧,我證據很多想玩奉陪

讓我感受到驚嚇,害怕我明明就借他了一堆 錢,他為什麼還敢明目張膽的用這總方是在向我拿錢,又害怕又生氣,他又故意躲在警察後面法律前面,名下早就脫產我應該怎麼處理反告他誣告有勝算嗎?他這樣 算是恐嚇我嗎?我真的飽受驚嚇...以上絕對陳述的是事實。 請求給我答案 拜託

 

我想知道具體的答案,例如我反告他誣告是否會成立,他說我教唆人到他住處但我根本沒有。
另外他告我偽造文書如果沒成立,我是否也可以反搞他,因為他現在就是沒事要我跑法院,因為他告人不用錢,就一直煩我...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3 15:05

一、誣告不見得成立。

二、如果對方有欠你債務,你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債務

DANIEL 101-01-21 12:16

各位律師

目前小弟和一位王先生有多起刑事告訴,我告他"恐嚇""加重毀謗""妨害名譽"等.....

目前已進入板橋地方法院審理中

日前王先生跑去分局告我誣告,不過不是以上案件的誣告

是兩年前,我前女友(他現任女友)打電話給我,請我幫她報案,因為她被王先生毆打&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我幫她打119報案,警察也有到現場處理,發現女方臉上有傷,也問要不要保護女方離開,後來女方說不用了,沒事了....

王先生因為被我告恐嚇等案件,所以心生不滿,以上面案件告我誣告

目前進入板檢偵查庭

我想問的是,我基於前女友的請託,打119報案,警察也有現場處理,也知道女方有傷,王先生可以告我誣告嗎? 檢方要我找出女方證明,是其委託我報案,因女方因案通緝中,我們也沒聯絡了,但警方願意幫我作證,不是胡亂報案,若女方一直不出庭作證,我被起訴的機率高嗎?

若不起訴,我反告誣告可以嗎?

第二,同時期(兩年前) 女方若回來我這看小孩,王先生都會打電話報案,說我軟禁女方,報了三次案(不同天),派出所警員有來我住家,第三次警察跟王先生說,說他再亂報案就要辦他,所以她就沒再報案了,請問我可以居於他謊報,也告他誣告嗎?

以上~~感謝眾律師回覆~~

phuketsky@msn.com

DANIEL

林智群 (klaw) 101-01-21 18:35

誣告是一個要件很嚴格的犯罪,依你所述的情況,應該不會成立誣告罪,

至於你要告對方誣告,也不亦成立,只是你們倆各要常跑法院而已,並不建議

 

誣告罪規定在刑法第169條第一項,內容為「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_,而所謂的誣告必須是「虛構事實」。若您報案內容並非基於故意虛構事實,誣告罪要起訴的可能性不高。況且您也可以提出上述該位王先生胡亂報案的紀錄,以此佐證王先生並非第一次隨意誣告

至於您若認軟禁並非事實而係該位王先生虛構,自然也可以以此對他提起誣告告訴。

 

DANIEL 101-03-12 18:13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誣告罪規定在 ... (恕刪)

謝謝劉律師的解答 ^_^ 大感激~

我今天收到地檢的不起訴處分書

請問我該如何對王先生提起反誣告?

要到地檢遞狀還是到派出所報案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3-12 18:31

 你如果堅持要提告,建議向地檢署遞狀。

huikao 100-12-15 10:46

在拍賣網站上看到詐騙集團開始詐騙,我明明知道是詐騙的,也跟網站業者反映,處理方式只有將他們下架而已,但幾天後詐騙集團的又會利用其他帳號再出來,真的防都防不止,因為之前曾被此方式詐騙過,深怕其他網友也會被這樣騙,若我去警局舉發他們會不會成為誣告?因為我不是被害人也還沒成為被害人,是否會因罪證不足而無法告這些詐騙集團,是否有什麼方式讓這些詐騙集團的人在還沒詐騙成功前定他們罪呢?而不要讓其他網友與我一樣被詐騙了數十萬元

 

阿慶 100-12-14 11:35

律師您好:

                日前跟一同事和網路上剛認識的朋友一同外出唱歌 我們男性二人女性二人 車上閒聊時我問其中一女性除了目前工作外有無從事其他兼差 他回答都是一些見不得光 拿不上檯面上講的 之後我有好奇問他難道你在援交嗎 答稱當然不是 接著我好奇又問難道是賣K之類的嗎 他這時笑笑沒有回答 使人有合理強烈懷疑他就是賣K 接著 我有去110檢舉表明無直接證據但聊天中有透漏此一訊息 結果查無事證 對方告我誣告 此一情形無法形成誣告案 但對方筆錄說謊  稱從未與我們去唱過歌也未在車上聊過天 更沒聊到有關毒品的事 意圖使他成為誣告案件 我有傳喚我們當時依同前往的朋友 但檢察官不採信 在開法院審理庭時更說我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但對方說謊筆錄疑點我都能一一搓破 如此偏袒辦案 是否有何解決之道 或者該去哪裡申訴呢 那他虛偽筆錄意圖使我受刑法處分 我能對他如何提告求自身權益呢 ???請各位賢能幫幫我喔 感激不盡.

咖哩 100-12-03 11:03

律師們你好:)
 
我想問一件案子 是最近12月7日要偵查庭的 可是並非我個人的事 是我一個好朋友的事 依我對我朋友的了解  他是位男士 很好的朋友 也是被告 而他要開的偵查庭是被告性侵害自主權 而提告得是女方 也是他的前女友 好像是因為他不滿分手 而告了我朋友說他性侵害他 但女方那邊似乎有人教他說 要剛好說在我朋友剛好滿18那一天 說是在那幾天對她性侵害的  而提告的女方也只有16歲 可是依我對這件事的了解 男方跟女方分手之後 那女生後來有教了一個男友 也有翹家 女方的媽媽 還打電話來給我的朋友 說要幫忙找他女兒 而事後我們看了一下那女生的無名 發現他跟現任男友在一起 而我跟我朋友提出了一個假設 因為女方說要告我朋友的時候 是分手兩個月後的事了  如果當初女方如果覺得我朋友對他亂來的話 是不是可以當下或一個月之內就告訴了  而我們在懷疑的事 會不會國中的小女生跟媽媽說翹家這一段時間是跟我的朋友在一起 而不是說他的現任男友 所以媽媽才提告的  可是後來那小女生有跟我一個朋友說 他有證據證據是他寫的日記 那可以採證嗎?  因為我真的很懷疑說 發生事情得當下 到事後兩個多月 才告會部會太誇張 而且剛好在他翹加回到家之後才告發 那是不是我們的假設比較有點可能信? 偵查庭那一天 大概事會開多久? 還有如果會被當場羈押 要具備哪些特點 還有 大概事會開多久? 還有如果會被當場羈押 要具備哪些特點 還有對此案件的機會大嗎? 如果是被誣賴 事後我們可以告他誣告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03 23:15

 妨害性自主罪是重罪,既然快要開偵查庭了,建議事先找律師討論案情,及偵查庭要應對的相關事宜,不可等閒視之。

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 妨害性自主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免費通話Line輸入帳號q789336亦可私密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法律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JIM 100-12-01 22:27

下游廠商老闆來公司表示先前欠的呆帳貨款以現金交給公司一個男生(指我本人且辦公室也只有我跟老闆是男的)且廠商還說當時辦公室只有我一個人在場所以把錢交給我! 可是我跟本沒代收錢也不可能會去碰錢有關的事因為從小爸媽就交代非我職務上的工作不要隨意經手或代收有關錢這方面的事我牢牢謹記, 老闆也問廠商是哪一天來付尾款並交給我的, 廠商老闆表示不記得確切時間了只說現金已付給我且當時辦公室只有一個男生那就是我本人! 我問老闆廠商該付的金額為多少?老板回我約一萬多塊! 我傻了因為我根本連一千塊錢都不會去碰的更何況是一萬多塊!大家都用一樣眼光盯著我看不知是為我報區還是訝異疑惑讓我很受傷因為我根本就沒收過任何錢!

我跟廠商說若真的有付錢麻煩告知時間日期我可要求調閱公司監視器還原當時裝況!但廠商說不太記得時間點了總之有把錢交我本人! 這擺明是當眾誣賴我啊! 我從任職以來到現在從沒收過任何廠商委託代收的錢!這是我一直以來都時時警惕自己的基本自保原則.

我是否可致電過去錄下交談內容明確錄下對方表明錢是說收的等對話然後向廠商老闆提出誣告及精神名譽賠償? 我真的好受傷被汙衊和同事異樣眼光看我,我真的是清白的...

您好: 

如果您有辦法證明這筆錢確實不是您所收,是廠商老板在汙衊您,您是可以提出精神名譽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但至於誣告罪部份,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因為廠商老板並未向任何司法單位對您提出訴訟,目前可能無法提起此訴訟

如有任何爭議糾紛,可電02-23710851諮商,謝謝!

JIM 100-12-01 22:26

下游廠商老闆來公司表示先前欠的呆帳貨款以現金交給公司一個男生(指我本人且辦公室也只有我跟老闆是男的)且廠商還說當時辦公室只有我一個人在場所以把錢交給我! 可是我跟本沒代收錢也不可能會去碰錢有關的事因為從小爸媽就交代非我職務上的工作不要隨意經手或代收有關錢這方面的事我牢牢謹記, 老闆也問廠商是哪一天來付尾款並交給我的, 廠商老闆表示不記得確切時間了只說現金已付給我且當時辦公室只有一個男生那就是我本人! 我問老闆廠商該付的金額為多少?老板回我約一萬多塊! 我傻了因為我根本連一千塊錢都不會去碰的更何況是一萬多塊!大家都用一樣眼光盯著我看不知是為我報區還是訝異疑惑讓我很受傷因為我根本就沒收過任何錢!

我跟廠商說若真的有付錢麻煩告知時間日期我可要求調閱公司監視器還原當時裝況!但廠商說不太記得時間點了總之有把錢交我本人! 這擺明是當眾誣賴我啊! 我從任職以來到現在從沒收過任何廠商委託代收的錢!這是我一直以來都時時警惕自己的基本自保原則.

我是否可致電過去錄下交談內容明確錄下對方表明錢是說收的等對話然後向廠商老闆提出誣告及精神名譽賠償? 我真的好受傷被汙衊和同事異樣眼光看我,我真的是清白的...

劉先生 100-11-20 23:15
主旨:委任的勝算? 說明: 被告遭女友誣告一案件(女友於偵查中自白誣告男友此案己終結)其中一項(餵毒)女友所述吸食毒品等級不實而坦誠其犯行.當日所吸食1級毒品為女友所有2級毒品被告所有,而被告於整案中坦誠自白有吸食何種毒品之事而遭檢查官起訴被告時也同意合議庭改簡易判決收到判決後,其女友則說明當日她們吸食她所擁有的香菸並非1級毒品,很明顯的她起訴書上面被起訴吸食2級毒品而被判要勒,而被告全案中郤因不知女友當時所告知毒品的種類而皆坦誠犯行,而遭檢察官起訴1.2級毒品成立,站在被告不知實情的立場被判1級7個月 2級3個月 合併9個月 中而坦然接受,但郤發現這樣的問題 被告己先行上訴 理由後呈, 此時被告答辯狀的方法是對的嗎? 被告該怎麼做? 補充 女友案發當日約午後 從我們住的房間離開就直接前往警局報案告我妨害自由.強制性交.恐嚇.傷害.強制餵毒等...她做完口供後,警察就即刻登門前來(未持搜索票)捉人!而當時所吸的香菸是由女友所代來,而我當然會問她這是什麼東東,她當時告知為(號子)!然而在警局口供上她指稱我餵食她1口安非他命,2口海洛因,警方問我 我女友供稱我有餵食這2種毒品於女友,我說!東西是她代來的,我們同時一起使用,並沒有強制餵他吸食,,於是就這樣我認知為當時所使用的種類,坦蕩的成認!直到我收到判決書後 補充 ,女友告知當時所吸時之香菸不是海洛因.還拿她的起訴書和我的起訴書對照!我才懷疑是否和我今年所犯的前科紀錄有關.(我勒界起訴書是1.2級毒品同時也卡到販賣毒品的官司今年1月24日勒界回來)!所以 若照我女友所示 若她沒有驗到有海若因成份那我也就一定沒有,但她也說了 那並非海洛因 所以我很納悶為何我會驗有嗎啡成份?成份值有多高? 我到底當日所吸食的香菸到底是什麼?女友也願證實那香菸並非海洛因!有效用嗎?這點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0 23:15
你所述的情形需要檢視案件資料(即驗尿報告、筆錄等)後才能作判斷,而刑案被告只能請求調閱筆錄,其餘資料必須律師才能去調閱,因此,如你有疑問,仍建議要委任律師比較好。
bill 100-11-20 23:05
請教一下!!!! 我表哥因刑事案件被告,一/二審被判有罪,三審被駁回,而收到執行傳票。 看了判決書及筆錄後,才發現有證人偽證,證物是偽造的。 在之前一/二/三審,並未發現及提出,因而被判有罪及駁回。 為了尋求 證據證明,因未去執行,不知有沒有被通緝?? 找到證據證明後,向地檢署提出證據證明,告對方誣告偽證,目前收到傳票,是否表示沒被通緝?? 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0條)又法院亦得裁定停止刑罰之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5條第1、2項) 如何查有沒有被通緝?? 如被通緝要如何聲請停止執行?? 要向哪聲請停止執行?? 停止執行是否就沒有通緝的問題?? 去開庭是否會恢復執行? 是否可請律師代為出庭? 以上請求解答,感激不盡!!!!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0 23:05
一、收到偽證等案件的傳票,不代表就沒被通緝。二、必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67條規定才能停止執行。三、再審案件委任律師的必要性比較高。若再審判決可推翻原判決結果,或許你就可能獲判無罪或較輕刑。
bill 100-11-20 23:05
請教一下!!!! 我表哥因刑事案件被告,一/二審被判有罪,三審被駁回,而收到執行傳票。 看了判決書及筆錄後,才發現有證人偽證,證物是偽造的。 在之前一/二/三審,並未發現及提出,因而被判有罪及駁回。 為了尋求 證據證明,因未去執行,不知有沒有被通緝?? 找到證據證明後,向地檢署提出證據證明,告對方誣告偽證,目前收到傳票,是否表示沒被通緝?? 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0條)又法院亦得裁定停止刑罰之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5條第1、2項) 如何查有沒有被通緝?? 如被通緝要如何聲請停止執行?? 要向哪聲請停止執行?? 停止執行是否就沒有通緝的問題?? 去開庭是否會恢復執行? 是否可請律師代為出庭? 以上請求解答,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0-11-20 23:05
你們提出刑事偽證罪告訴,有收到檢方的開庭傳票,並不代表沒有被通緝聲請再審並不然生停止執行的效果。不過你們可以檢附具體理由具狀向法院或檢方聲請停止執行。都已經走道最後關頭了,不要再輕忽了,建議委任信任的律師處理吧。
花朵 100-11-15 18:17

之前我跟一位男生(我有先生的狀態  他也知道)
發生關西   之後我想離開這個人   我提分手
他不願意   一開始苦苦哀求   後面我不理他  
他就威脅我   要拿影片來我家給我先生看
就一直要我繼續在一起  說他很愛我什麼的
線再發生一些事情    我先生也知道了
因為跟那男生有紛爭   所以現在我先生在羈押中...
他承認他跟我有發生關西    但他不知道我有家庭(我有錄音   他絕對知道我有家庭)
現在我先生要提告妨礙家庭...   這大家都說會成立..
可我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提分手後   我不願意  
他就會說我想分手   他就來我家找我先生跟我 ...   要我繼續交往(當然包刮發生關西)
我這邊只有他恐嚇我  要來我家的簡訊    可是我並沒友直接證據
因為我後面只要不願意   他就會硬來...   說他是愛我才會這樣
這樣我還告的成嗎??   我筆錄上面是有說   一開始是自願的  可是後面只要我不順著他的意思去做   他就恐嚇我要來我家   所以我就一直屈服他...

我想知道我現在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會成立嗎??
會舉證不足 而不起訴嗎?    會被反告誣告嗎?
我沒有辦法說出   我哪次不願意的.....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16 10:28

如果你的指訴內容不明確,而且有矛盾之處,這樣可能不會被採信。因為刑事案件是採取比較嚴格的證據法則。

花朵 100-11-15 18:11

之前我跟一位男生(我有先生的狀態  他也知道)
發生關西   之後我想離開這個人   我提分手
他不願意   一開始苦苦哀求   後面我不理他  
他就威脅我   要拿影片來我家給我先生看
就一直要我繼續在一起  說他很愛我什麼的
線再發生一些事情    我先生也知道了
因為跟那男生有紛爭   所以現在我先生在羈押中...
他承認他跟我有發生關西    但他不知道我有家庭(我有錄音   他絕對知道我有家庭)
現在我先生要提告妨礙家庭...   這大家都說會成立..
可我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提分手後   我不願意  
他就會說我想分手   他就來我家找我先生跟我 ...   要我繼續交往(當然包刮發生關西)
我這邊只有他恐嚇我  要來我家的簡訊    可是我並沒友直接證據
因為我後面只要不願意   他就會硬來...   說他是愛我才會這樣
這樣我還告的成嗎??   我筆錄上面是有說   一開始是自願的  可是後面只要我不順著他的意思去做   他就恐嚇我要來我家   所以我就一直屈服他...

我想知道我現在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會成立嗎??
會舉證不足 而不起訴嗎?    會被反告誣告嗎?
我沒有辦法說出   我哪次不願意的.....

100-11-10 15:41


我老婆跟她阿罵被阿罵親生兒子告竊盜,阿媽生二個兒子三個女兒 在他們小時候因為前夫去世改嫁 第二個兒子前一陣子不幸去世,阿媽繼承了第二兒子的房屋以及債務(因為沒結婚也沒兒子),. 阿媽想說兒女去把債務還掉那他就拋棄繼承,可是沒人要還所以我老婆就拿錢出來還. 阿媽就想說趕快把房子賣了(只有房屋所有權土地,因為土地在一樓大兒子那邊以前沒分割土地),然後阿媽就把房子賣掉 但二樓有神明就問大兒子要不要拿走 可是兒子就完全不跟我們溝通,所以我們把神明拿去退神拿起神明的時候發現二塊金牌(警察有在現場因為兒女一直爭吵說房子是他們的 只要見面就會因為財產吵架)過差不多第三天我們把金牌拿去警察局想請他們幫我們轉交 但沒想到大兒子告我老婆跟她阿媽竊盜 所以我們也做了一整天筆錄 後來送到偵查隊 被退回好像是怎麼可以告屋主竊盜自己房子裡面的東西 後來大兒子跑去鬧硬要送,我想請問一下阿媽是繼承過來的他也沒住那 重點是大兒子是住一樓不是住繼承過來的二樓 他一樓也有佛壇 他現在告我們竊盜他的香爐神像金牌四面(只有二面 ) 那請問他可以告屋主竊盜自己繼承過來的房子裡面東西嗎?請問會被收押或禁止出境嗎? 因為我們要出國六天怕沒辦法去 還有這種案子會被起訴嗎? 假如在偵查庭檢察官不起訴 那我們可以告他們誣告嗎? 因為怕不告他們誣告 他們會一直告 那我們可以告他們誣告嗎? 因為怕不告他們誣告 他們會一直告我老婆跟阿嬤 房子也已經賣掉了

100-11-10 15:22


我老婆跟她阿罵被阿罵親生兒子告竊盜,阿媽生二個兒子三個女兒 在他們小時候因為前夫去世改嫁 第二個兒子前一陣子不幸去世,阿媽繼承了第二兒子的房屋以及債務(因為沒結婚也沒兒子),. 阿媽想說兒女去把債務還掉那他就拋棄繼承,可是沒人要還所以我老婆就拿錢出來還. 阿媽就想說趕快把房子賣了(只有房屋所有權土地,因為土地在一樓大兒子那邊以前沒分割土地),然後阿媽就把房子賣掉 但二樓有神明就問大兒子要不要拿走 可是兒子就完全不跟我們溝通,所以我們把神明拿去退神拿起神明的時候發現二塊金牌(警察有在現場因為兒女一直爭吵說房子是他們的 只要見面就會因為財產吵架)過差不多第三天我們把金牌拿去警察局想請他們幫我們轉交 但沒想到大兒子告我老婆跟她阿媽竊盜 所以我們也做了一整天筆錄 後來送到偵查隊 被退回好像是怎麼可以告屋主竊盜自己房子裡面的東西 後來大兒子跑去鬧硬要送,我想請問一下阿媽是繼承過來的他也沒住那 重點是大兒子是住一樓不是住繼承過來的二樓 他一樓也有佛壇 他現在告我們竊盜他的香爐神像金牌四面(只有二面 ) 那請問他可以告屋主竊盜自己繼承過來的房子裡面東西嗎?請問會被收押或禁止出境嗎? 因為我們要出國六天怕沒辦法去 還有這種案子會被起訴嗎? 假如在偵查庭檢察官不起訴 那我們可以告他們誣告嗎? 因為怕不告他們誣告 他們會一直告 那我們可以告他們誣告嗎? 因為怕不告他們誣告 他們會一直告我老婆跟阿嬤 房子也已經賣掉了

蕭蒼澤 ( 蕭律師) 100-11-11 01:08
回覆 平 的發言內容:

 應該會不起訴吧

?建議不要再告了

100-11-11 13:16

我們其實也不想繼續告下去.只是假如這次沒事不告他們誣告的話 他們會繼續想一些奇奇怪怪東西要再告 阿嬤也70幾歲也不想繼續這樣跑法庭 阿嬤也70幾歲也不想繼續這樣跑法庭 . 因為兒女經濟狀況都不好 就一直想要錢房子而已.. 一開始也是想好好談 問題是沒辦法談 他們要告之前我也說大家坐下來好好談 假如硬要走法律程序 你用不實指控我們也只能告你誣告 ..因為我覺得這才是嚇阻其他兒女的方法 因為之前阿嬤都是比較軟心 想說好歹都是自己兒女 想說好歹都是自己兒女 前面也被陸陸續續騙走許多金錢 這次我老婆站出來幫忙強硬態度 他們所以用告的方式 要我們退縮 假如這次媽媽又軟心下來 難保不會有其他人出來再告 ..我不太懂法律 所以上來問看看

彬仔 100-10-30 13:50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加入網路創業GDI

經由網路查詢到在家工作網路創業GDI-呆呆向錢衝團隊

加入之後每月需繳費10美金購買GDI的ws網域空間

但加入後發現與廣告皆為事實不符

他們廣告宣稱:1.網域投資有轉售機會 2.可發展大陸市場五億人口

經過查證之後發現確實不實!

後續將所有經歷與所見事實寫成文章告訴大家切勿受騙

卻反慘遭團隊提告妨害名譽

我想請問:

1.他們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2.他們是否詐騙集團?利用不實廣告騙大眾加入

3.我講的皆是事實,但有被起訴的可能性嗎?(若對方買通法官或資料造假,且這是網路我都是用拍照與網頁存檔,這是否能當證據?會不會被認為造假?)

4.被騙加入之後,因非常相信而放棄實際工作全心投入3~4個月,之後被提告更讓身心疲倦,心情極度低落,也影響了工作生活,也常常請假蒐集證據,也請假從台南去台中筆錄,筆錄完成之後還需要在去台中嗎?還是直接等待起訴與不起訴?

5.若我今天被判不起訴?我反告對方"誣告"

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還有他們目前依然在網路上繼續行騙!求助無門,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該創業系統簡稱GDI   呆呆向錢衝團隊 由咖啡王子蔡大哥所創立

那若我寫的文章指 GDI 呆呆向錢衝團隊會欺騙大眾? 製造謊言? 利用? 甚至會洗腦

以上這是我被傳直銷提告的原因之一

但我有幾個疑問:

1.我無指名道姓,且大部分的民眾也不懂GDI是什麼,連蔡大哥都不知是誰的情況下?

若不實也能算妨害名譽嗎?

2. 且GDI呆呆向錢衝蔡大哥 <=這些字眼又能屬於他個人專利嗎?

假設性若捏造的情況下,"GDI呆呆向錢衝蔡大哥"這可以表示一個人嗎?

會影響他個人在社會上的名譽嗎?

3.我目前有他們在網路上騙人的真實證據,我該如何請求政府單位協助蒐證與保護自身

因為目前業者似乎一直在毀滅證據,投訴公平交易委員會

一直給予的答覆是:目前正在調查中...讓我有點擔心他們是否會時間久了...不了了之

Leo 100-10-28 00:14

首先...我職業是美髮設計師

前不久我在一間牙醫診所的沙發 看到一個小錢包 很小一個

現場都沒人 我是早上9點多去看診的

櫃檯有三個工作人員 於是我就把小錢包拿過來並打開拉鍊"大約"瞄了一下

裡面無現金 都是一疊證件 但我有看到一張提款卡

於是想說拿去派出所

再等候喚我看牙齒的這段時間 約有快20多分左右

過5分鐘左右 我想說還是把撿到的錢包放回沙發好了 不然被誤會我偷東西

於是我把它放回原位 (小錢包原本放在沙發的角落)

過了3分鐘左右 一個老人進來了

我看老人要座沙發的樣子

我擔心東西被拿走 於是我又把小錢包拿了回來 放在我的包包裡面

又過了不到3分鐘 一個小孩進來 在沙發那邊玩

等了快20多分 護士叫我了 我進去裡面看牙齒

看了約15多分有了

出來等櫃檯人員環我健保卡的同時

一位小姐問櫃檯說它的小錢包遺失 詢問櫃檯人員有無撿到

櫃檯人員回答沒

(此時我想...是這人掉的嗎?雖然裡面沒現金 但是我有瞄到提款卡.我該拿出給它嗎?想了想...萬一非本人的話 提款卡被盜用.那我不就\事情了.所以當下決定交去派出所最安全)

等到櫃檯人員喊我的名子 拿到了健保卡 我就離開了

當天是星期六 上班時間又剩不到幾分鐘 便先回公司打卡

打完卡之後店裡爆滿 於是我就先忙客人

忙了約1個多小時 店裡還是處於爆滿的狀態 手機響了

我接起來聽 家人說派出所有打電話去家理 問我是不是偷別人的錢包

我當然是說沒有阿 (此時我嚇都嚇死了.馬上跟店長請半小時 第一時間把錢包交去派出所 留下我的資料之後便又回去上班)

回到店裡忙不到10分鐘 手機又響了 派出所要我立刻過去一趟

(由於我手頭上還有客人 只好再跟店長請半小時的時間.直奔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一個員警說要載我.我便說好 於是被員警載到另一間派出所

到了之後員警開始帶點凶的說 妳早上是不是有去牙科看診

我回答:對阿

員警:你是不是有偷人家的東西?

我:偷?沒有啊!

員警:可是門診那邊有監視器 有拍到你拿對方的錢包喔!

我:我是撿到的 原本就打算送去派出所了 現場後來有一個女生說它錢包遺失.但是我擔心不是本人的 還是交給派出所最妥當!

員警:那你出門診之後就可以直接交去派出所了阿.怎麼還要妳家人通知妳之後妳才拿來派出所 明明就偷東西!還說撿到的(此時員警很兇)

我:(做好事被誤會 我火氣也上來了) 拜託一下好嗎?我上班時間要到了 我總要先回店理打卡吧 剛好店裡又爆滿 我走不開阿!

員警:你不用說那麼多了拉.偷就偷 理由那麼多!

我:可是我就是忙到走不開呀!你們這樣一弄 我客人都不用作了 錢都不用賺了你知道嗎?
(因為員警很兇 我也帶點凶的口氣)

員警:來!妳進來詢問室.不用作客人不用賺錢是不是?我就讓你在這邊待到晚上.讓你沒得賺!(於是它就走了 丟我一個人再詢問室)

我:火整個上來了!

此時對方來了 我再詢問室隱約有聽到它們講話的聲音 詢問室的門沒關

員警要求對方先去看一下證件有無少 並去提款機看看錢有無少

過了幾分鐘之後 對方說 證件都在 錢都沒少

之後員警走進來跟我說

員警:妳等等字簽一簽就可以走了(此時員警已經綁我約兩個多小時了)

我:對方謝謝都不用說的嗎?我做好事還要這樣被對待 我的客人怎麼辦!

員警:賺什麼賺!我就讓你繼續留在這邊!(於是員警又走了出去)

過了一個多小時…員警再度走進來

員警:對方說要告妳!說要告妳"侵占"

我:告就告啊!我又沒有做錯!

之後對方走了 我火氣還很大 之後員警走了進來 態度整個都變軟

員警:剛剛叫妳簽字就沒事了 搞到現在人家要告妳

我:不是阿!我做好事 不但沒有得到一句道謝 還要像犯人一樣被扣留
我今天的客人都被放鴿子了 我今天等於沒賺到錢耶

員警:你要講啊!妳一開始說對方沒來跟你道謝不就好了
(於是員警找我去抽煙 並開始跟我說 監視器都有拍到 7~8成你會沒事情.但我不是法官 所以我不能給你保證)

之後員警找我做筆錄 我氣消了一半就乖乖做筆錄。(如同我上面所說的這樣)
之後員警還說 我知道沒妳的事情.你也有損失.筆錄我會幫你寫的圓華一點

筆錄做完之後 我最後補上一句

如果我有心想要偷對方錢包 當我拿到錢包的同時我就可以離開診所了

我何必還再現場待了約半個多小時才離開呢?

=====================================================

就在今天 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侵占"

明天要開庭

=====================================================

我想請問一下懂法律的人

當天光是客人 我至少損失了約台幣4千左右.由於再警察局被綁太久.店家那天還扣我曠職.合計下來 我當天不只沒賺 還損了台幣5千左右!

如果我去開庭 我真的沒有事情之後 我可以告對方誣告嗎?
(該如何去告它誣告呢?)

並且我有辦法讓對方賠償我嗎?

由於整個事件真的很冤枉 沒賺反虧 讓我很氣不過Q_Q"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0-28 10:10

你的情況有可能構成刑法侵占遺失物罪,這個罪很輕,只有處五百元以下罰金。另對方是在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告你,所以不構成誣告,你也無法對他請求賠償

周仕傑律師 (ADAM) 100-10-28 10:11
回覆 Leo 的發言內容:

首先...我職業是美髮設計師

前不久我在一間牙醫診所的沙發 看到一個小錢 ... (恕刪)

其實本案是涉及刑法侵占遺失物之罪,你所說的經過與想法都存在於你內心,在外觀上只能說你是有將小包包拿走,所以在案件上來還是有一定的風險,最重要的是你要能說服檢察官(或事務官)你當時並沒有想要據為己有的意思。

玲玲 100-10-16 10:43

玲玲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00-10-10 23:51

文章人氣:30

個人積分:4

如題

已經離婚的前夫偽造我監護人的身份

造成我無法及時處理我兒子被誣告的事

而且他事發後避不見面也不找律師處理我兒子的事

導致我兒子被少年法庭法官判保護管束

我要告他偽造文書逼他出面或出錢請律師抗告

請問他偽造我監護人身份後果會如何

是屬於公訴罪嗎~

李玲英

蔡明哲 (阿哲)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00-10-11 01:16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72

律師評價:13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6961號

回覆 玲玲 的發言內容:

如題

已經離婚的前夫偽造我監護人的身份

造成我無法及時處理我兒子被誣 ... (恕刪)

偽造妳監護人的身份?不是很瞭解妳說的情形,可否再說具體一點?一般而言,未經妳的同意,以你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多會構成刑法偽造文書之刑責。

各位大律師:

如上問題

我的兒子在去年7月去他姑姑家過暑假

因莫名遭指控踹踢他人

兒子怕我擔心而且認為他又沒踹踢他人

所以沒告訴我~只找了他叔叔去派出所

他叔叔又找了他姑姑去

他姑姑覺得還是應該找他爸爸去

但就是沒半個人想到要找兒子的監護人才應該

結果雖然我兒子一直跟員警說他沒踢人

為何要在筆錄上簽名?

但我前夫不但同意我兒子在筆錄上簽名

而且還在筆錄上寫他是監護人

地址也留他居住的地址

結果過了2個月我收到少年法庭寄來的出庭通知

問了我兒子才知道發生了這種大事

竟然沒半個人來告訴我

導致我四處找不到對兒子有利的人證物證

過了一年兒子因為測謊沒過

加上對方一直說我兒子踹踢他

結果法官判他保護管束

我提出抗告狀和提告前夫偽造文書

在相關網站才發現我好像寫錯也寄錯法院了

像是偽造文書是刑案提告人要寫告訴人

我卻寫成原告....

還有提告偽造文書好像是要寄到地檢署不是法院

哪這樣我的書狀不是石沉大海了嗎~

有人跟我說他有認識法官

哪位法官要他轉告我不用理會少年法庭法官的宣判書

就定時去法院接受輔導就好

對方也不能要求我們賠償

可是我覺得完全不能接受這個說法

我在法務站網站看到這篇文章

日期︰2008/5/19

唯有抗告,才能變更法院裁定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內文省略

更讓我覺得不抗告根本是死路一條

不懂為何哪位法官要這樣說呢~

一來我兒子沒踹踢對方為什麼要接受宣判結果

二來對方沒人證沒物證只一直說我兒子踢他

法官也只以我兒子測謊沒過的理由認定他有踹踢對方

我也有提出醫院證明我兒子測謊沒過的理由

(他有早產的先天後天心臟病,氣喘,鼻過敏,蕁麻疹,測謊當天發燒吃感冒藥)

我實在無法接受法官以這2個理由認定我兒子有踹踢對方

總之~我現在只能提告前夫偽造文書逼他出錢請律師處理兒子的事

可是不知道抗告要多久才有結果

我9月22日提出抗告

10月7日提告前夫偽造文書

提出偽造文書有時間限定嗎

不好意思~因為我兒子的事已經一年多了

他現在忙著考大學~這一年來他的身心受到很大打擊

他對我說法官乾脆直接判他死刑好了

我已經求助無門了~

pollkb 100-10-13 13:14
大家好 我是個木工
這幾天在跟設計師催交付尾款時!他刪了一些追加項目 就連原有的也有刪,
扣到最後不但利潤沒了,還賠上了自己的工錢,算一算將近10天的白工,後來我跟他要有做,但是估價單上沒列出來的款項時,他跟我說那是當初講好要送他的.哇勒....感覺上是吃定我了

我手上只有估價單 並無契約提告但不知要告啥?
請問可以告他不當得利嗎?因為我有一些工程 並不再估價單上 (現場施工時才追加) 他不算給我 但是他會跟業主算吧
還有若告不成,他是否可告我誣告,

若我是提小額訴訟,請人代寫需多少錢?不當得利要多少錢?(請不起律師)

最後有人跟我說 小額訴訟,可申請到場鑑價 ,我這樣的資格可以請嗎? 有限制嗎?需多少錢?需徵求業主同意嗎?
                                                         

證人的話 也是我請來的木工師父 不知行不行
後續追加他都說到時再說 我也都回他我一定會追加
因為做到一半時我就知道若不追加我一定賠錢 而且他給我的估價的圖 跟開工後施工的圖 都由簡單變複雜 無形中多了很多成本
例如 室內梯 圖上是120公分 但實際是134公分 因為材料最寬122公分 超過變成要多一片
還要多很多的工 他也都要硬坳
我有做的工程是既定並看的出來的事實,但是房子已經交屋 我已無法進入 因為他一直拖時間
我想知道鑑定單位收費多少
是否為專業人士 我怕估價後我還要賠錢.......

這幾天都還在跟他喬價格,可是他重算一次之後竟然扣更多,已經無法在跟他協調了

 不好意思 問題很多 請知道的人幫幫小弟 謝謝.....感激不盡 

 遇到這樣的人,他就是要找你麻煩讓他能夠多賺點。建議提起訴訟,讓他覺得你不會屈就。附帶說明,提起民事訴訟不至於有誣告的問題。

pollkb 100-10-13 12:58
我是個木工
這幾天在跟設計師催交付尾款時!他刪了一些追加項目 就連原有的也有刪,
扣到最後不但利潤沒了,還賠上了自己的工錢,算一算將近10天的白工,後來我跟他要有做,但是估價單上沒列出來的款項時,他跟我說那是當初講好要送他的.哇勒....感覺上是吃定我了

我手上只有估價單 並無契約提告但不知要告啥?
請問可以告他不當得利嗎?因為我有一些工程 並不再估價單上 (現場施工時才追加) 他不算給我 但是他會跟業主算吧
還有若告不成,他是否可告我誣告,

若我是提小額訴訟,請人代寫需多少錢?不當得利要多少錢?(請不起律師)

最後有人跟我說 小額訴訟,可申請到場鑑價 ,我這樣的資格可以請嗎? 有限制嗎?需多少錢?需徵求業主同意嗎?
                                                         

證人的話 也是我請來的木工師父 不知行不行
後續追加他都說到時再說 我也都回他我一定會追加
因為做到一半時我就知道若不追加我一定賠錢 而且他給我的估價的圖 跟開工後施工的圖 都由簡單變複雜 無形中多了很多成本
例如 室內梯 圖上是120公分 但實際是134公分 因為材料最寬122公分 超過變成要多一片
還要多很多的工 他也都要硬坳
我有做的工程是既定並看的出來的事實,但是房子已經交屋 我已無法進入 因為他一直拖時間
我想知道鑑定單位收費多少
是否為專業人士 我怕估價後我還要賠錢.......

這幾天都還在跟他喬價格,可是他重算一次之後竟然扣更多,已經無法在跟他協調了

 不好意思 問題很多 請知道的人幫幫小弟 謝謝.....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0-10-20 00:06
回覆 pollkb 的發言內容:

 

簡單來說,你要先考量打官司可能獲得的利益有多少?成本有多少?還有其他因素,來判斷是否要打官司。

依你所述,你如果只是提出民事訴訟,只會有勝敗訴的問題,而不會有誣告刑事責任

Joe 100-10-13 04:21

各位律師  您好:

弟有一事甚為不解、遍查誣告罪之行使、皆使用於刑事上,而被告卻屢屢發動民事部分的莫須有罪名來羅織!然對被告所出示種種虛假之物證,敝人亦提出相關證據予以一一戳破其謊言、最後陸續勝訴,但要求其賠償之金額卻不是重點(因為我覺得也不會賠太多)、難道我不能具此向檢察署依『誣告罪』提告他嗎?

否則他若可以這樣用民事訴訟來拖累其他刑事訴訟中之案件、著實只是想達到讓人疲累之效果而已,懇請賜教!以解後患!敝人敬謝於此!

蔡明哲 (阿哲) 100-10-20 00:13
回覆 Joe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  您好:

弟有一事甚為不解、遍查誣告罪之行使、皆使用於刑事 ... (恕刪)

 對方如果只是不斷提民事訴訟騷擾你的話,是不會有刑事誣告的問題。

但是你不需灰心,如對方的訴訟行為已造成你的損害的話(例如精神損害),你使可以訴請對方賠償你的損失的。還有,對方若一再濫訴的話,在符合一定規定下,是有可能會被法院處罰款。

Joe 100-10-13 04:10

各位律師  您好:

弟有一事甚為不解、遍查誣告罪之行使、皆使用於刑事上,而被告卻屢屢發動民事部分的莫須有罪名來羅織!然對被告所出示種種虛假之物證,敝人亦提出相關證據予以一一戳破其謊言、最後陸續勝訴,但要求其賠償之金額卻不是重點(因為我覺得也不會賠太多)、難道我不能具此向檢察署依『誣告罪』提告他嗎?

否則他若可以這樣用民事訴訟來拖累其他刑事訴訟中之案件、著實只是想達到讓人疲累之效果而已,懇請賜教!以解後患!敝人敬謝於此!

 誣告罪係針對誣陷他人犯罪(對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告訴或告發)的行為,所以單純提起民事訴訟是不會構成誣告罪的。

你的情形,可以看看他提出的證據中有沒有偽造私文書或公文書的問題,如果有你可以提起偽造文書罪的告訴。

taiwanlin 100-10-13 10:51
回覆 Joe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  您好:

弟有一事甚為不解、遍查誣告罪之行使、皆使用於刑事 ... (恕刪)

 依上述:Joe若發現對方提出的證據中有偽造私文書或公文書的問題,是另外向地檢署提起偽造文書罪的告訴??若是該案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誣陷他人犯罪,一審判決有罪,上訴到二審審理中,許多證據已證明是偽造,但民事庭未因二審刑事庭審理中而停止,是否也可以向地檢署提起偽造文書罪的告訴?謝謝您

 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偽造文書的告訴即可。

玲玲 100-10-10 23:51

如題

已經離婚的前夫偽造我監護人的身份
造成我無法及時處理我兒子被誣告的事
而且他事發後避不見面也不找律師處理我兒子的事
導致我兒子被少年法庭法官判保護管束
我要告他偽造文書逼他出面或出錢請律師抗告
請問他偽造我監護人身份後果會如何
是屬於公訴罪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0-11 01:16
回覆 玲玲 的發言內容:

如題

已經離婚的前夫偽造我監護人的身份
造成我無法及時處理我兒子被誣 ... (恕刪)

偽造妳監護人的身份?不是很瞭解妳說的情形,可否再說具體一點?一般而言,未經妳的同意,以你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多會構成刑法偽造文書之刑責。

 

MartyFish 100-10-09 21:34
九月底父親因為對方喝酒移機車刮傷我家的機車,我爸爸想把自己的車移開,還被對方推開,還指著我爸爸臭罵(我爸爸是喑啞人士),我爸爸便把他推開,但是他喝了酒站不穩,自己跌倒,應該有擦傷,為了避免衝突擴大,我代替父親向對方道歉,對方不接受,還在警察那裏告我們傷害,只有互相的推扯,被他說成我們有四人圍毆他(連他的勸架朋友都說是我們的人),雖然已經去警察局說清楚,警察也覺得對方沒有被打的傷痕,喝的很醉也不想理他,而且當時他連警察都罵,但是他提告就只能受理~

他不是住我家樓下,而是別的地方,到了警察局就說是四樓的打他,還一口咬定是我,我根本沒有碰他~

原本想說他酒醒就應該沒事了,所以有血跡的衣服也丟了,也沒去驗傷(因為我爸爸也被他推倒也有擦傷),現在社區監視器也因為過了一星期沒有留檔,現在我應該如何做?

我們沒有打他,所以我也不可能找他和解,但是一些證據又沒有留著,怎麼辦?現在才去驗傷來的及嗎? 公司有一位脾氣較差,常與人衝突,對這種糾紛有經驗的保全告訴我,即使我強力主張沒有打他,但是法官不在現場,只會看證據,對方有提傷單,我的傷害罪就一定成立,只是判決輕或重的差別,但是若刑事成立,他就可以跟我求償....;因為我有在場,所以要告他誣告也難成立,只能叫我爸爸也告他傷害,再來併案和解~這樣做比較好嗎? 麻煩各位專業的律師了 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0-10-20 00:18
回覆 MartyFish 的發言內容:
九月底父親因為對方喝酒移機車刮傷我家的機車,我爸爸想把自己的車移開,還被對方推開,還指著我 ... (恕刪)

很遺憾的,實務上確實有可能會出現你說的情況,所以以戰逼和或許是個可以考慮的作法。 

小信 100-10-09 21:28

我本身是CS1.6某伺服器的開機者近期租主機後 發生一些事情在主機放木馬程式主機資料全部被盜用又加上對方又再伺服企宣傳不實謠言又在論壇上發帖誣告他人又在RC上罵髒話況且對方又聲稱 伺服器資料是它們的所以我想要請問大家一下以上這些犯了甚麼罪該如何處理這些事情呢? 我很疑惑的說另外對方又聲稱 要告我的說 要我接法律傳單又在網路上大肆說 他律師是誰之類的過一陣子之後 又跑來說不告了 之類的所以麻煩大家幫幫我解答一下該如何報警處理 : 不知道對方名子 只知道對方住台北 : 只知道他的IP 但是不知道該怎處理所以誰能幫我解答一下? 還有她以上這些犯了甚麼罪誰能幫我解答一下? 對方把我搞得很厭倦無言 又讓我很生氣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0-11 10:39

依你所述情形,對方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或加重誹謗罪,建議直接列印相關網頁資料後報警處理。

小小 100-09-27 18:34

之前因為一個傷害案件,我控告對方傷害,後來想說不跟對方計較,結果想不到對方竟反控我誣告

檢察官找了當時的證人,而我也提供驗傷證明,足以證明我對對方提出的告訴非虛擬的,已獲不起訴處分,此時我能針對對方對我提出誣告的部分反控他誣告嗎?

 告對方誣告沒什麼問題,問題是檢察官會不會起訴。因為你先前告他傷害檢察官不起訴,她因此認為你構成誣告而告你誣告,你再告他誣告通常檢察官以對方所述之事實並非完全捏造為理由不起訴對方。

網站管理員 100-08-30 09:07

刑法第 169 條 (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第 170 條 (加重誣告罪)
意圖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而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171 條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老何 100-07-08 01:09

事實經過:

調解失敗,因為店家根本不到場.即將轉小額訴訟,但有些問題不懂
狀況是甲方為敝人,乙方為"主購網友" 丙方為店家

甲方在看了乙方圖文並茂(廣告)的blog之後,參與了乙方所謂的團購,
但其實根本沒有便宜到,事後到丙方的網站上查詢才發現根本就是照原價賣,真不知道是不是假推薦甄廣告。這題外話

總之團購的電子商品有問題,因此向乙方mail提出異議
乙方請我拍照,說會托由丙方處理,這段期間內我根本不知道丙方是誰
當然是拖過七天了,不過身為良善消費者我選擇相信乙方與丙方

過了約半個月,乙方請我寄回檢測,我應允,郵資自附。
日後(約又過了一個月),乙方通知丙方檢測無異狀,請我再次自付郵資寄回

很好我想說你說無異狀就無異狀,我決定直接找丙方談
跳過乙方直接找一開始寄來的貨物上地址google,找到了一家位於pchome的商店
確認此為丙方,因此打電話直接和丙方溝通。
起先對方還請我去和乙方談,一臉不想理我的樣子。

之後相信對方確認檢測無誤,找一天去丙方店家拿回物品,我居然蠢到沒有當場測試。
拿回家發現問題故往當然憤怒,電話向丙方理論,
丙方以此物品可能是我所毀損之理由拒絕負責

之後調解沒過,丙方拒絕到場,因此打算進行小額訴訟,也找了學校的法律諮詢。

問題:

1.因我認為乙方有故意拖時間之嫌,而且我一拿到東西就向乙方表示有問題為何不能退貨
這應該算是在七天內表示退換貨意願吧
學校的律師在諮詢的時候很趕場的感覺,就一直建議我小訴兩個都告,但我不知乙方資料,只知gmail,匯款帳號應該也是丙方的,如何取得乙方資料告起?
(註:和乙方主要是透過blogspot與gmail連繫交易)

2.另,雖然不知道乙方是不是惡意拖延時間,我個人比較覺得丙方有問題,但律師建議我乙丙都告,這樣會不會顯得我"濫訴"?小額訴訟會有誣告的問題產生嗎

3.小訴之前已經經桃園縣政府消保會調解失敗,那我是否可以提出證明,希望法院跳過調解直接開庭,當天解決?

另,附上之前調解時撰寫的詳細狀況供律師參考,不過重要部分容我以取代名稱代替,謝謝。

 

==

消費關係要旨:申訴人甲方於2011年3月6日透過乙方(網路暱稱)以E-MAIL聯繫向丙方購買OO商品含運費共1888元整。3/8號收到貨品時充電孔無法讓充電線插入,產品無法使用。爾後又發現如電池電量與說明不符,充電問題等多數瑕疵。

申訴處理經過:於3/8號去信之後,乙方轉述廠商之丙方要求,請我拍攝電源孔部份近照,乙方於3/9日回信已通知技師,在此之後音信全無,經過數次催告未回應。3/17日乙方才通知請我寄回廠商檢測,郵資自付。在此期間內個人自行排除了電源插孔無法插入之問題,但又遇到電池瑕疵,充電時不但充電燈不亮,就算充飽電也無法持續使用網站上所宣稱之時數。
我於3/18再次告知乙方這些新跑出來的問題,但期間乙方再次不回應,經過催促之後3/24時乙方才再次回應,信件內容還是一樣,希望我寄回給公司檢測。
因而本人在3/28時以完整包裝寄回,但直到4/7號廠商方透過乙方回應,大意如下:「檢測沒有問題,請再次自付寄回之郵資。」
申訴事由:因為信件往來緩慢,之後我轉去直接向丙方電話申訴,原本希望能更換新品,但之後相信對方檢測結果,便不堅持換貨。
當周末我到對方門市去取回,但在取回之後再次測試之結果,發現狀況依然如常,充電燈號與電池皆可能有故障。電話告知之結果對方回應極端沒有誠意,起先約定隔日回電給我,但並未回電,我當日打過去之後還是要求我再次跑去店面與其當面檢測,甚至咬定我可能是燒壞了物品或馬達等。
原先希望當安分守法的消費者,但自3/8號至今4/14,已經過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我甚至尚未使用到購買的物品。(因理解個人衛生用品若使用過就不能退換,所以只有打開來測試相關問題,包裝依然完整)

請求內容:請求對方更換新品,並讓我帶回測試七天,確認更換的產品非瑕疵品。
若無法如此做,那請退還購買商品之費用,匯款之手續費,以及第一次寄回檢測時的郵資。

==

老何 100-07-08 16:48

想順便問一下,自己有做了些功課

在小額訴訟上我應該主張消保法的郵購買賣七天鑑賞期

還是應該主張民法359條的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條文呢?

GLORIA 100-06-10 14:47

請教法律專家   

朋友父親遭誣告被告性侵未成年少女(小學四年級)

請教目前能幫的上忙有哪些呢

 

被告: 朋友父親(60歲) 屆臨退休之際 無端捲入這無妄之災   

原告: 僅鄰一線之隔的40年老鄰居

 

 事由  原告證人敘述5/8當天看見被告強拉少女至被告家中猥褻

 隨後女童母親分別帶女童前往驗傷 (第一家 : 無  第二家:下體有許多異物)

 因熟稔對方家中事宜 在被告員工出遊期間

 向警方報案 警方前往抓人以為被告潛逃

 故待返國當天即通知作筆錄 目前已被羈押監獄一週

 

案發時間經過

1.  5/8(日)母親節

2.  5/23-5/27員工旅遊

3.  5/25-5/29 公司員工旅遊

             旅遊期間原告去報案

4.  5/30筆錄後立刻羈押

5.  6/3已請律師抗告

6.  6/9抗告失敗延押

 

目前原告所提出的證據 皆為自由心證

目擊證人也都是原告自家人

 質疑點

1. 日前6/5 本人親眼目睹 案發後妹妹仍多次探頭看被告家中

女童仍在被告家門外騎腳踏車 吹笛子  心情絲毫沒有恐懼感 (很可疑)

 

2. 女童雖已小學四年級 目前仍為家中父親幫忙洗澡

以前在學校有偷竊紀錄 去年也有看精神科的病歷(據朋友家人說 但無強力實證)

 

3. 原告握有被告家中鑰匙 該女童三不五時就常跑到被告家中玩

被告毫無心防下 設計這場陰謀 背後的原因真的令人想不透

  

受過冤枉的人就知道有多麼的難受,甚至有人因為被冤枉而自殺。

待在裡面多一天 對老人家是一種精神折磨  實在不忍心

由於朋友父親是個善良的阿伯…希望能盡最大力量給予幫忙

Dear Gloria,

此問題涉及證據認定的問題,可能會需要與當事人面談後才能評估。若當事人現在再押,則家屬應該盡快再繼續聲請撤銷羈押。既然已經有委任律師,也請律師到監所再與當事人詳談。

另外,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以及個人隱私,可能不方便在公眾網路上談論,建議以電話諮詢或面談較妥。

若有任何問題,敬請指教。

 

Johnson 100-04-25 19:12

我被別人告竊佔罪,經檢察官調查為不起訴處分,我覺得對方實在是搞不清楚就亂告人害我在精神上飽受困擾,我想請問是否可告他誣告罪來給他一點教訓?

刑法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參照100年度台上字第6348號判決)依此見解,若非完全捏造,即使告誣告罪,也是很難成立的。但是如果對方有故意捏造證據而又有證明時,成立誣告的機會就很大了。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