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房地產、租賃 > 離婚後不動產轉移如何辦理?時效?

離婚後不動產轉移如何辦理?時效?

  • Alic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31 15:45 
  • 文章人氣:637
  • 個人積分:4
  • 您好,我在18年前離婚,協議書中前夫同意將房屋一間給我(在前夫名下),房貸及相關稅金均為我支付,但因前夫長期居留國外,且無法聯絡到,故始終未能完成所有權登記,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31 18:09 最後編輯日期:102-03-31 18:17
  • 文章人氣:309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必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前夫履行協議,不過協議既然是在18年前簽訂的,請求權應已罹於消滅時效完成,若訴訟中,您的前夫具狀或者到庭出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的話,訴訟上的請求即會遭到法院駁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