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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 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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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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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目前自己也有在經營網拍

    也有在露天上面拍賣,可是網站今年已荒廢許久
    但商品未下架,而拍賣網站上的匯款帳號是我前男朋友的

    今年三月初有買家 擅自下標+匯款 
    並用悄悄話私訊問 有無收到款項
    但因帳戶不是我的 所以我遲遲未收到
    而與前男友也沒聯絡了 


    我請買家至郵局詢問 匯錯款項是否能退回
    但買家堅決不肯 態度也沒有說很好............

    後來我因搬家+上工作一堆事情繁忙 
    都沒在上拍賣網站看,而信箱也沒收到任何買方的流言

    直到四月初 前男友來電,說他被叫去做筆錄 .......... 
    而買家提告詐欺 ........... 


    那我是否也要到警局作筆錄

    那做筆錄該如何訴說比較恰當?

    這樣詐欺會成立嗎?

    警方通知作筆錄,是代表詐欺罪成立嗎?

    如果警方通知我去的警局,是在外縣市 我可以到家裡附近的嗎?


    目前未滿20需要法定代理人陪同嗎 ?
    這段時間我也有繼續在經營網拍,而出貨也都正常 !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 ?
    已經有傳簡訊給買家 .......... 但遲遲未收到回覆

    因為我的疏忽 ........ 我也很抱歉
    但我也想努力解決這問題 畢竟 我真的沒必要騙 190 

    如果和解是要如何和解?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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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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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從拍賣網站的外觀上看起來確實有可能會有詐欺(實際上已經沒有在販售商品),但主觀上應無詐欺的故意。

         2.重點在於您是否還能提出當初您告知買家請買家去郵局詢問匯錯款項退回一事,若有辦法提出當初證明,仍得證明並非詐欺。但因實際上只有190元,建議這部分還是先行將款項退還當事人,再看後續是否能告知檢察官說已經和解,請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詐欺是非告訴乃論,沒有辦法直接撤回)。

         3.刑事案件只要滿18歲就要負擔完全責任,警局詢問上,如果真的收到通知書,可詢問警局是否得囑託住所處警局代為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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