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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劃分權利

  •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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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6-27 16:26 最後編輯日期:101-06-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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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有關共有物劃分權利的問題
    就是
    如果將班上唯一的一張拍攝廠商發的畢業照光碟,然後將班上某位同學的幾張照片經由他本人同意之後,複製出來在該班對自己班上對內分享用的伺服器給他本人,是否他本人之後就不得有權利再使用這一張畢業照光碟呢?

    因為該班同學們都很在意自己的照片在沒被同意與告知的情況下,怕被那位同學copy在他本人自己的電腦上然後他自己看而且他不公開

    這唯一的一張畢業照光碟在這個班上有以下幾個特點:
    1.是該班每一位同學都有出錢然後請廠商拍的
    2.該光碟內只有全班每一位同學的獨照
    3.當初是沒有全班每一位同學沒有提出肖像權異議之下才製作成將彼此相片放在一起
    4.該光碟完全不對外公開,因為沒有列入和製作公開性的畢業記念冊

    謝謝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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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6-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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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9 │ 律師證號:84台檢証字3017號
  • 除非對方已經拋棄掉光碟的共有權利,基本上並不會因為做出複製照片的行為,就失去使用畢業照光碟的權利,畢竟對方也是所有人之一。不過對方如果將照片公開散布或是挪做自己觀賞以外的用途,可能會侵害肖像權;但如果只是供自己觀賞的話,照片內的同學就比較難向對方主張權利。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