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我借錢已經兩年了
一直跟他討也討不回來
當初沒有寫借貸收據
但是我有當初跟他要錢的對話紀錄當下他的回答也是答應會還但近日又跟對方討的時候
她卻又裝傻以為沒有這回事一樣
我想請問這樣的對話紀錄是不是可以成立我們倆有借貸關係?
另外我想寫存證信函給對方
對方避而不理是不是可以成立詐欺之類的罪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刑事詐欺罪,恐屬不易,但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先看對方如何回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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