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扶養費,我該怎樣做?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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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08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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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履行扶養費的協議,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積欠的扶養費用;至於對方是否有薪資證明並非重點,重要的是對方名下是否有財產?如存款、不動產等,只要名下有財產,便可以執法院的確定勝訴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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