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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諮詢

  • 龍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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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3 00:17 
  • 文章人氣:1030
  • 個人積分:2
  • 感謝願意看完這很長故事的律師們:

    我今年(2013)34歲,我跟我老婆是在前年(2011/10/23)經由雙方家長認識的,對方家長說她很乖會做家事只是沒在工作,因為我的年紀也不小了所以想快點有個穩定的家,但也因為自己太過衝動所以就在跨年那天讓她懷孕了,她很瘦醫生檢查胎兒做超音潑的時候有警告母體太瘦影響小孩的發育,初期檢查醫生說小孩的體重不足2週當時我聽到很擔心就很積極的去問該吃什麼才能多補充母親跟小孩的營養,但她卻說不想吃太多肉每一餐吃的分量都很少,因為緊張所以一直要她多吃一點,因為這樣我們就不斷吵架,在懷孕的期間她也完全沒在工作,所以就在家裡住,再家住的期間我都跟她說家裡的是要多幫忙做別讓媽媽太累,原本以為她都有再幫忙做家事可是卻跟事實不同,她整天關在房間家事也沒什麼作,也不會煮飯連衣服也不太會洗,還要我母親做飯給他吃內衣褲還要她母親到我家幫她洗,要她學習做家事她卻說他都會不聽我母親的教導,我母親一再容忍很多事情都沒跟我說,當我知道原來大多是我母親在為她做的時候我根本無法容忍也對她發了好幾次的脾氣但她卻不以為意還是沒在做,小孩終於出生了(2012/9/12)小孩是在台中醫院生的,一開始在醫院住的是雙人的房間,因為隔壁床會打呼而且很大聲,為了小孩跟母親的健康所以就轉到單人房雖然貴了點彈感覺值得,她轉到單人房後有跟她說小孩睡覺的時後妳要跟著睡小孩起床的時候你就要起來為奶的,那時怕她沒有奶也買了月子餐,但她卻要以她的生活方式而不是配合小孩子的時間在睡,小孩在餵母乳的時候她的姿勢不正確要她多看點哺乳的書她也不看,因為是自然產所以3天就能出院,把她接回家再她作月子的這段期間我請了15天的假,怕她休息不夠所以小孩除了吃奶其她時間我都會幫忙帶放假的時間小孩都是我在洗,可是她卻不會爭取時間休息還要到一定時間才要吃飯,等到沒時間休息了才說她都沒有睡好沒時間休息,有時候連月子餐的食物也會挑著吃,餵母奶的姿勢也都沒改正還是以她想怎麼餵就怎麼餵,小孩有時候因為吃奶吃不好的關係哭了很久,要教她怎麼餵她也不學,送月子餐的人教她要抱著餵她卻說她抱不動,月子做完了我也要開始到外地工作了但她卻不想留在家裡堅持要回娘家,我跟她說母奶最少要餵6個月然後要加奶粉在加,可是她卻不聽一回娘家就馬上餵牠喝奶粉,我知道之後整個氣到快瘋掉,每天都有通電話過了3個禮拜我回台中去他家要把小孩跟她接回來住,可是看到小孩後臉上無光她才跟我說小孩有感冒所以要2~3天才洗一次澡而且小孩都2~3天才解一次便,當時我整個人都無法相信她既然都無關緊要小孩的生體狀況都過了3個禮拜才跟我說,帶回我家後我帶小孩去看醫生,醫生說小孩的胃腸已經不好了,要慢慢的調理,而且我仔細觀察小孩的身體發現小孩頭部有黑色的硬塊遍佈頭皮,如果她真的有母愛為什麼小孩會帶成這樣,我們吵了好幾次架後來她還把小孩丟著就回娘家完全沒顧慮到小孩要喝奶這事,我終於忍不住跟她提出離婚但她不要,念在小孩的份上所以我提出了一個條件,我要她去工作一起扶養這個小孩要她1~2個月就要找到,但她卻不太有意願要去找工作,在她沒工作的這段期間我很認真的工作為了養這個小孩,過了三個月她開始工作所以我就讓她來看小孩,但她卻沒有要付小孩生活費用,我連跟政府申請的輔育金都是在她的戶頭都確連一毛錢都沒出過,我想問我該怎麼跟她離婚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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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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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了解妻子的想法及態度,雙方可以互相討論一下,藉此了解無法達成協議離婚的原因為何?對方是有意願維持婚姻?又或者是甚麼條件無法談攏?如果雙方還是無法達成離婚的協議,則僅得主張有法定離婚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至於您這段婚姻究竟有何法定離婚事由,需詳細討論您婚姻的情況才得以分析,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蔡律師 (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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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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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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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願意看完這很長故事的律師們:

    我今年(2013)34歲,我跟我老婆是在前年 ... (恕刪)

    您的問題在於是否真想要離婚?是否要向法院提告離婚提告理由又是哪些?有無證據

    建議您可以先委任本所代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 http://fatong.tw/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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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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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根據你陳述的狀況,若你提起裁判離婚的請求,而對造在法院表示你們只是對於扶養小孩的看法有爭執,且對方不願意離婚。我個人認為,法院可能認為你們的問題還不足以構成民法一零五二條的離婚要件,所以可能會駁回你的聲請。 也就是說,如果你真的很想離婚,那還是要走協議離婚的方式,還是要和對方談談離婚的條件,建議你稍微退讓一下離婚的條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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