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母親請領退休金後打算一次解決房貸的債務。
在對方算完應繳的總額後母親依約轉帳。
事後兩星期今天,對方來電說明他記錯帳少算了一筆20幾萬。
現在要我們在去談?
我不太能理解,入帳後已經繳清這筆多出來的20幾萬是如何得來?
目前還沒拿到清償證明!
要如何確定對方所說是真?
一而再再而三的催繳,理應繳清後對方又出現這筆爛帳?
為何我們得要為他的算錯帳負責?
我實在很不能理解。
煩情各位有經驗幫忙解答 感謝。
您是不用為對方算錯帳負責,但如果真的是算錯帳,代表您並未完全清償,對方還是有權利追討未清償完成的部分,除非上次還款時對方有明確聲明拋棄其他請求。至於究竟是不是算錯帳?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詳細帳冊逐一核對,確認無誤再考慮付款。以上謹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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