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我的先生於5/14在住家附近購買晚餐被攔查酒測
但因服用腳傷藥酒
酒測值為0.28
當場摩托車被查扣
又因之前有酒駕記錄
故我今到監理站查詢繳交罰款金額
監理站人員告訴我金額為九萬元
我的問題是
1.這個金額是對的嗎?
2.因先生腳傷服用藥酒且是在住家附近購買晚餐被攔查,此狀況可申訴嗎?
3.我向監理站人員詢問:罰款可分期否?對方回答可以,但查扣的機車得待繳清罰款才可領回,但這
會一直產生管理費的問題,這可有解決之道?
再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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