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 先動手的要告傷害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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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6-0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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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既然是互毆案件,則雙方均可以以對方為被告而提起告傷害告訴,而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因此若能與對方和解而使之撤告應是可行之處理方式,故本件建議您這一方還是先整理一下證據對他方提起傷害告訴,以爭取雙方同時互相撤告、和解之協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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