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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為公司掛名負責人除人證外該如何提出其它證明?

  • j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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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4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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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爸爸為一家企業社負責人,因公司經營需要另又申請一家公司由媽媽掛名負責人

    兩間公司皆由爸爸在操作主導,去年底爸爸因急性心肌梗塞去世,

    有機器代款廠商告媽媽侵佔(因該機器是用媽媽掛名的那間公司購入)

    已向法官說明:機器在爸爸生前就因為有問題所以我爸連絡原廠拖去維修

    但對方卻反過來說媽媽推卸責任,要媽媽提出除了人證外能證明自己是掛名的證據?!

    該怎麼證明??侵佔會成立嗎??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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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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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是聯絡其他廠商將該機器載去維修,則該維修廠商應有開具維修單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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