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在路上時速大概5.60因為手機突然響起,
所以想說停出去外面接手機,正要出去時就發生了車禍,
當時我無照駕駛,但領有汽車駕照。
出完車禍,撞上我的叔叔問我有否駕照,
我說我沒有,之後他叫我離開,並叫我朋友留著報警。
當時我傻傻的離開,過沒多久才想到,這樣不是肇事逃逸
並趕緊回來,之後做完筆錄,對方當時送醫費用我們有出。
過幾天後要和解,他打電話說他機車修理費用5000元,
還有1000元。(我不懂這一千元的意思)
我沒有受傷,但是對方有小擦傷,救護車人員當時趕到也只有說他是小擦傷。。。
我機車也沒修理,保險皆不理賠。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