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未離婚的情況下,我與妻子分居,小孩在妻子那
堅持不讓我帶小孩回來照顧,這樣他有觸法嗎??
您好,您在未離婚且未因離婚而探視權受拘束及未被聲請核發保護令的前提下,當然可以基於身為小孩父親角色行使親權,倘對方仍刻意不讓您接近小孩,您可以對對方先發存證信函,但這可能會影響您與家人間之感情,甚至可能走向離婚,不可不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您與妻子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而雙方對於子女之監護方式及探視權方式又無法達成協議,得請求法院予以酌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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