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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恐嚇

  • 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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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01 11:39 
  • 文章人氣:934
  • 個人積分:8
  • 律師您好:目前與先生已在進行離婚協調~收到對方第三者傳line罵我「x女人、去死、衰鬼、老女人之類!怎麼還不離婚!?這是最後一次警告我!」~請問這樣能告對方嗎?還是我該怎麼做!謝謝!
  • 吳忠德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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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02 09:37 最後編輯日期:102-08-02 10:04
  • 文章人氣:220
  • 個人積分:20
  • 律師評價:5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5428號
  • 你好
    首先請你保留對方簡訊,然後 

    1.刑事告訴:通常可用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或第305條恐嚇危安罪提起告訴,但要定罪比較困難,不過可以嚇嚇對方
    2.民事告訴:可以主張對於自身人格之損害,用侵權行為得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請求「精神賠償」。
    3.另外你可以把簡訊作為跟丈夫協議離婚的籌碼,或是當做訴請離婚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