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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媽媽來我公司鬧

  • 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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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03 22:55 
  • 文章人氣:803
  • 個人積分:4
  • 女友的媽媽來我公司吵鬧,打電話吵我的上級長官

    如果影響到我工作權,或者讓我喪失工作

    可否依什麼法提告???

    是否構成民法第 184 條 ???

    第 184 條 
    (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