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後未依照離婚協議書支付贍養費
- Martini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8-09 11:13
- 文章人氣:1193
- 個人積分:8
-
我現在22歲還是大學生,父母離異已經約5年左右時間(大約我17-歲的時候),當時我與哥哥的監護權是歸於母親,
而當初父母的離婚協議書上表示父親每月需給母親兩萬元贍養費(但這五年來一次都沒給過),生父每月所得30萬-40萬新台幣(公司有替他報所得稅)
補充:我與哥哥從小到大的健保、學費等等..費用都是母親在支出的,記憶中父親並沒有履行過扶養義務(兩三個月會給一兩千元零用錢算嗎?)
請問有法律途徑可以替母親取得這五年未支付的贍養費嗎?(12月*5年*2萬=120萬)
如果有,請問申辦流程是怎樣呢?
感謝各位的幫助
第 1/1 頁
- 1
共 7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