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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離婚,爸爸不扶養孩子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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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02 12:13 
  • 文章人氣:315
  • 個人積分:742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媛媛您好,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因為對方不願意負擔扶養費用。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劉政杰 (劉政杰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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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02 13:14 
  • 文章人氣:293
  • 個人積分:82
  • 律師評價:1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14號
  • 您好:

    其實您除了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外,另可要求先生給付孩子一半之扶養費,如有進一步想詢問之問題,可請不吝來電本事務所,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 如有任何疑問,或想進一步詢問律師本人(0919-253-542),歡迎預約現場諮詢
  • 梁維珊 (美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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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02 13:24 
  • 文章人氣:323
  • 個人積分:646
  • 律師評價:132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98號
  • 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因父母離婚,父母之一方均可以為子女的利益,向法院聲請改姓。如同您所言,對方不負責任,那剛好可以藉此向法院聲請改從母姓,這樣對您對孩子都比較適宜。另外其他有關扶養費的請求等等,還請您將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帶來給律師看看,以確保您與孩子的權益。單親媽媽總是比較辛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