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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先生不負擔生活費跟小孩教育費,請問可以訴請離婚並保有撫養權嗎

  • 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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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23 14:47 
  • 文章人氣:1766
  • 個人積分:16
  • 1.我小朋友目前1歲1個月,我跟先生常因為生活費用吵架,目前想請問若他不給家用生活費小孩教養費用,我可以申請離婚並保留監護權嗎?

    2.若離婚我先生該負擔撫養費是多少?他月薪46000,沒有其他房產財產,婆家也另外租屋及負債,我目前月薪26000,現金收入約4000,小孩出生至今都是我及娘家媽媽在照顧,在大陸娘家有房產約400萬台幣,台灣目前我跟先生租屋共同負擔家計,我2009年已取得台灣身分證

    3.先生情緒不穩常常情緒化發脾氣,這樣若是他要求要小孩法官會判給他嗎?

    4.若沒有離婚的狀況下我小朋友暫時回外婆家在天津,這樣會影響到日後訴請離婚嗎?約住半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