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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208 101-12-05 09:49

律師您好,我跟老婆分居3年多,最近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還要孩子的監護權以及一個月1萬5的贍養費
可是這3年多來他都沒有拿過錢來撫養孩子,孩子都是由我照顧,她只是2~3個月回來看他們一次(我們有2個孩子,一個小三一個幼稚園中班)一年買個幾件衣服。請問這樣也算有撫養到孩子嗎?
我們婚後住在他們家,可是後來他母親嫌我薪水賺的不夠,一直出言侮辱我,比方說我吃一碗泡麵他竟然說:阿無你是賺多少,手骨甘有那大支(台語)等等...我最後受不了只好帶著孩子並要求她回到我這邊的家中,他不願跟我回來,執意要留在婆家,他向法院說我當初自行帶走孩子,可是我要離開的時候他也知道,況且我兒子當初為了要唸幼稚園(有5000的教育補助費)把戶口遷至她家,回到我這邊後他又和我一起把孩子的戶口遷回來。這樣算我自行帶走嗎?過沒多久她又把自己的戶口遷離我家了。
請問到了法院我該如何向法官說明會比較好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就其書狀不實之處予以反駁,法官會就其事實予以調查,本件對方所提的離婚訴訟是否會成立,則在於離婚事由是否可以歸責於您,您應就此部分予以答辯,以爭取您最佳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漾ㄦ 101-12-03 23:34

媽媽跟爸爸離婚,小孩未滿18歲,小孩撫養權是媽媽的,之後媽媽意外去世留下房子跟大量現金遺產,遺產繼承人都是給小孩的,

後來爸爸跟親戚爭到扶養權,卻一直動用媽媽給小孩遺產(存款)去養別的女生跟那女生的小孩,
甚至把三個小孩戶頭的錢都移到自己或別人名下.請問有沒有辦法制止?還是小孩滿18歲後可以尋法律途徑要回??

1. 如果父親監護權有濫用的情形 可以聲請停止親權 改選其他親屬監護 2.財產挪用可以考慮是否提出侵占罪告訴

漾ㄦ 101-12-04 11: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父親監護權有濫用的情形 可以聲請停止親權 改選其他親屬監護 2.財產挪用 ... (恕刪)

感謝張律師百忙之中熱心的撥空回覆
請問

1,爸爸直接領走小孩戶頭百萬現金遺產
這樣小孩告侵占的勝算大嗎(((小孩未滿18)))

2,爸爸領走,說是換別家銀行幫小孩開戶
但是確定有挪用裡面的錢(1個月5~10萬)
因為爸爸很早之前就失業,媽媽過世,小孩有遺產上百萬
爸爸卻拿那些錢揮霍
雖然另外幫小孩開戶,把錢都存過去,還是有挪用(也一樣是侵占罪?)

小芸 101-10-28 01:23
律師您好 我是陳小姐 想請問您一些問題 有關探視權的問題 最近在跟對方談離婚 有一個2歲的小孩 監護權歸對方 但我想要擁有探視權 我希望能隨時看小孩 或者我放假的時候可以帶小孩出去走走 或者帶小孩去我住的地方住1.2天 那請問我離婚協議書上該如何寫 ? 那如果說離婚協議書上 簽字簽好了 如果說到時候對方不給我看小孩 或者是不讓我帶小孩出去 或者不讓小孩去我住的地方住1.2天 那我該怎麼做呢 ?是否要請律師寫狀紙呢? 再到法院或戶政事務所辦理會比較好呢 ?如果寫狀紙是否會比較好? 我現在怕的是他到時候不讓我看小孩不讓我帶小孩出去或過夜 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做? 想請教你! 那至於撫養權的問題 我想請教你 擁有探視權撫養權的問題我有需要負擔嗎?因為我怕說如果到時候他們跟我要錢什麼之類的 但問題他們不是花用在小孩身上的話 那我是否可以說如果小孩需要買什麼請他們跟我說 我在買回去 至於小孩上幼稚園所要花費的 是否可以請他們拿收據給我看 我再負擔一半的費用呢?因為對方跟他媽媽都有負債的問題 所以我想問清楚一點 因為現在再跟他談離婚 我不知道離婚協議書上該怎麼寫 這些問題要寫在離婚協議書上的哪呢 ? 所以想請教律師幫幫我可以嗎?如果說到時候我有能力可以撫養小孩的話 是否可以跟對方打官司談監護權的問題呢?還有想請教一下 如果說對方有負債 那對方有負債會去影響小孩本身的信用的問題嗎 ? 還是說要等小孩到幾歲的時候 才要去背負對方的負債呢 ?麻煩你幫幫我 拜託 !!謝謝 !!
1.夫妻離婚主要涉及財產分配子女監護及扶養 2.沒有監護權一方當然還是可以跟子女會面交往 不過並非完全不受限制 還是需要依一定方式及時間為之 可以先具體約定 如果沒辦法約定可以聲請法院裁定 3.沒有監護權一方仍然是父母 依法還是需要負擔扶養費用 4.如果對方願意先協議離婚 可以離婚後再來定這些事項 否則全部寫在離婚協議書內 對方未必會同意離婚
小芸 101-10-28 20:24
那請問我離婚協議書該如何寫呢 ? 有關小孩探視權及隨時可以探視 或可帶出去走走或過夜呢 ?是否可以教我該怎麼寫會對我比較好呢 ? 因為我怕到時候沒有寫清楚而導致對方不讓我看小孩之類的問題 還有有關撫養權的問題 這些該如果寫在離婚協議書上呢 ? 是否可以教教我呢 ? 麻煩你了!! 謝謝 !!
小芸 101-10-28 20:33

那我想在請問一下 是否請律師寫狀紙之類的 已確保說探視權的問題呢 ?還是說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清楚就可以了 ??因為我怕到時候他們不給我看小孩之類的 已確保我自己的權利 麻煩你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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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 101-10-23 01:46
律師你好~因朋友販毒被抓而警方因我們的通聯內容而拘提我到警局做筆錄驗尿後又移送地檢開庭雖然檢察官最後讓我2萬交保但我是不是也有事情因檢察官好像認為我是共犯~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沒罪因我是個單親媽媽要撫養1個2歲的小孩所以我一定不能被判刑不然小孩會被帶走~小孩從出生就是我1個人在帶!現在因為幫朋友拿東西給他朋友和收錢而出事~我真的沒辦法和小孩分開
如果有收錢 應該會朝向共同正犯去辦理 還是先確認程序中你是被告還是證人 如果是被告 就需要考慮是否委任律師辯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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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 101-10-21 23:03

想請為各位法律界的先進

幾年前 我男友的前女友懷了他的孩子

因當時並無經濟能力可撫養加上前女友好像有些微的憂鬱症也無法好好照顧自己

我男友要拿掉小孩而女方堅持要生下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下簽了協議書小孩從此跟男方無關係,也付了一筆錢給女方,也有見證人

後來我跟我男友交往他有跟我說過這段往事

一開始沒有結婚的打算並無想太多

直到最近漸漸開始有了結婚的打算

突然想起他有個小孩子的這件事情

我想知道的是,

1.簽了這張協議書就真的從此跟小孩無關係了嗎??

2.哪天小孩子突然出現要撫養費或是生活費,我們該給嗎??如果需要給怎麼分比例呢??是否只需要負擔到成年20歲呢??

3.除了以上這些需要注意的是否有其他也須注意呢??

 

真的很困惱我。。。。。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0-22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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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 101-10-22 09:09
回覆 Yuli 的發言內容:

想請為各位法律界的先進

幾年前 我男友的前女友懷了他的孩子

因 ... (恕刪)

律師你好,那如果小孩已滿20歲之後生父還需要負擔甚麼責任嗎??

林智群 (klaw) 101-10-22 12:54

父子關係是無法用一個協議書切斷的,

除非小孩被他前女友另外交往的對象收養了,才會切斷父子關係,

在這個關係下,20歲以前都必須負撫養義務,

每個月起碼要支付5500元

(依照內政部標準,一個人一個月最少需要11000元才能維持生活,父母各付一半),

另以後你男友(先生)去世,這個小孩可以來分遺產

angela 101-10-21 02:16

??

律師您好:

    想請問車禍事件,

A方機車(36歲,酒測值0.52,完全沒煞車痕,直接撞上前方路邊停車自小客車,急救後不治)、

B方機車(我30歲,路邊臨時停車要載同學,被A從左方快速擦到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沒被擦撞到,連最突出的左邊照後鏡都沒偏掉)、

C方汽車(45歲,熄火,路邊停車,坐車上等人)

 

B與C方都是停在紅線上

 

9月15號晚上十點半多,

A方擦到我左小腿半秒後,就聽到很大一聲"碰",接著就看到A坐在靠近汽車道的機車道上面,

然後我和同學打電話叫救護車,沒多久救護車到後,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就往生了..

 

我和同學及小客車駕駛被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到天亮,

沒遇過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走掉,我及同學嚇到不知所措也精疲力盡..

製作筆錄的警察對我們說:「妳們很倒楣,因為A有酒駕,而且是由後方追撞到妳們,A沒往生的話,妳們可以跟A求償(小客車後方保險桿的地方被撞凹一個洞);可是現在A往生了,所以妳們變涉嫌過失致死..」

 

隔天早上11點,警察開警車戴我們去醫院太平間,

等法醫、檢查官、書記官驗完屍後,

就對我及同學、C方三人問話..

其中,我同學(被載的)成了證人,而我與小客車駕駛成了A1與A2(涉嫌過失致死)

 

因為當時臨停的地方沒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

後來檢查官要求員警去調當時路過的車輛有否拍到的畫面,

然後就回派出所,

鑑識組又拍了一次我的機車汽車外觀(事發當晚鑑識組已拍過,但檢查官要求白天也要拍才清楚)。

 

因為我只有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並無新的擦傷痕跡,

所以鑑識小組的人就叫我和同學坐上機車,模擬當時情形拍照,

拍完後,製作筆錄的員警就叫我和同學先回去休息,

員警說如果A方家人沒提告的話,我們就沒事,不過會收到違規停車的罰單;

 

直到上星期突然接到調解通知書,

於星期五出席調解會,

C方的汽車因有買任意險,所以有保險員隨同,

我由母親陪同,

A方的姐姐與姐夫,坐下後,就說因為C方一直很積極的說要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出席,

然後C方的保險員請A方出示相關資料後,

因為"鑑定報告書"尚未下來,

所以C方的保險員無法和對方談金額,

A方的姐姐就說,那我算個金額給你們..

就寫了「A男對媽媽的撫養金600萬+精神賠償400萬+20萬喪葬費+3萬機車(已無法使用)」

總計1023萬的賠償金..

 

我一看到整個傻了..

A方的姐姐說因為我較年輕,所以她只對我求償2成的金額(205萬),

至於造成她弟弟直接死亡主因的C方車主,

她會對他求償4成的金額(又說因為C有任意險可幫他負擔),

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講話,

A的姐姐一直對C車主說「我弟弟是撞上你的車子才死的」

因為保險員沒有鑑識報告書,所以當天沒有結果..

 

在當時,調解委員的小姐一聽到A提出的金額就說「妳弟弟的酒測值偏高,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

A的姐姐回「對~但喝酒不等於死亡,警察臨檢的滿街都是,那些人也沒死」

 

C方與保險員先離開後,

A的姐姐一直對我說「妳如果沒違停的話,我弟弟也不會死,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弟弟不是撞到妳之後,才去撞到前方的小客車,而且我只對妳求償兩成,對C方妳不能跟C方說,因為我要跟C求償四成。」

 

我母親一聽到205萬,當坦痛哭..我則是無法反應..

A的姐姐看我都沒反應,又說「看妳的良心到哪裏拉~因為我這筆錢是給我媽媽及弟弟(死者)的交代,如果妳沒錢的話,我在幫妳跟我媽媽說,讓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A的姐夫一聽,就說「不要分期付款太麻煩,(轉頭對我說)妳不能叫家人把房子抵押貸款或是去跟銀行借錢嗎~」

因為看到205萬,我一直處於驚嚇..沒反應..

最後A的姐姐對我說「妳如果早點和解的話,大家都輕鬆,如果妳不和解的話,也可以,就走法律徒徑,那之後如果妳要坐牢的話,就會有汙點,看妳拉~我都可以」

 

因為金額太龐大,最後我跟A的姐姐說「要回家想想..」

A的姐姐說「妳如果要和解的話,在打電話給我」

 

回家後上網PO文,朋友看到後,告訴我,

為什麼責任都沒釐清,對方就要求205萬的金額,

應該是由法官判定這場車禍,A、B、C三方應各負多少責任才對,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如果照刑法的話,我的部份大約會佔多少的應負責任(因為我是被擦到小腿外皮,並沒有車體上的碰撞)

 

PS.如果是我照成A的死亡,該面對的我不會逃避,但是我停在路邊,被A擦到皮外傷卻要付205萬的天文數字...我實在無法接受...與其這樣...當初就讓A撞死我算了...205萬...我一個月不到三萬,就算月付2萬給她們,等於我要工作九年薪水都給她們...但不是我的錯..酒駕撞人的沒錯..路邊臨停被擦傷卻要付205萬...我難過到好希望當初死的人是我....看母親為了我的事煩惱到以淚洗面....我好自責死的不是我....

沈恆 (沈律師) 101-10-21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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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101-10-08 11:09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是小朋友的父親事隔十多年來跟我要撫養費, (但事實上當時是有債務問題, 口頭說好了, 他負責顧好小孩, 而他用我名字開立的公司的債務不用他還), 一直到現在他們先是鬧領養, 不成之後, 又要來要撫養費, 我沒有任何證劇可以證明. 要是當時夠聰明也不會這樣答應啊! 重點是, 我們現在談好了, 小孩給他領養, 但他不再跟我要撫養費, 但因為法院說那是二回事, 不能一個案件處理, 我很怕小孩忍痛跟我完全斷決關係了, 結果他又來跟我要這個, 我目前的狀況, 根本是自己自顧不瑕, 他們也是因為知道這樣才這樣來逼我, 光跑庭就讓我哭了.
請問我可以拿他們叫我要簽的收養契約書, 再請他們給我一份不能收取任何撫養費的文書, 拿去法院公證嗎? 這樣就算是完成手續, 並保護到我了嗎? (我目前也是二個小孩, 沒任何財產, 我不能再對不起我二個小孩了.), 謝謝, 請律師幫幫我...

1.你如果是小孩母親 依法就需要負擔扶養義務 如果跟小孩父親間另有約定 須提出相當證明 2.另外是 如果小孩有讓他人收養 你與子女親子權利義務關係就暫停 可以不用負擔扶養費 3.因為你很多字眼都混著用 所以也無法確定事實為何

VICKY 101-10-08 11:5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如果是小孩母親 依法就需要負擔扶養義務 如果跟小孩父親間另有約定 須提出相當證明 ... (恕刪)

律師您好: 現在我無法提出十多年錢的約定, 當時只有口頭說, 目前是收了一封領養同意書, 叫我要簽名給他, 但我怕他領養成功之後, 又再回來跟我要扶養費, 我已經還了幾百萬的負債了, 實在沒能力再給什麼, 我太對不起我現在的小孩與先生了.. 所以我在想, 能不能拿那個契約書, 再加上一份不能收我任何扶養費的文件去公證, (這的意思是, 我放棄這個小孩, 也同意不見他, 不找他, 但他父親不能再過了幾年又突然想到, 才又來要跟我要什麼錢), 這樣公證的東西可以有效力嗎?

伶伶 101-09-20 08:13

我是一個從小就被抱來撫養的女兒現已30幾歲(現獨生女沒兄弟姊妹他也沒老婆)
當時的年代我母親是用假出生證明把我當成是親身子女
我父親30幾歲開始出現被害妄想症的症狀
第一個倒楣的當然是我母親.他也因這樣在我7歲離開後又回來10歲才真正完全離開
我1個小女生跟著他受盡精神上和他生活方式不正常ㄉ虐待
這中間也又被社會局送到育幼院安置.但還是被他用盡辦法帶回來(那時受虐兒沒113系統沒那建全)
回來後我知道國家沒辦法保護我.我只好等到17歲離開家裡20歲結婚來解決
這中間結婚後我不是沒跟我父親聯絡只是他會說妳嫁了等.........
跟我叔叔伯伯都有聯絡出去等.也會探他消息.有出事時我也會出面解決
今年1月份他被送進急診因糖尿病引發壞死性筋膜炎截肢
我也幫助他到可以走才放他回家
也幫他想辦法把房子賣一個好價格讓他還清貸款.剩下的錢讓他後半輩子都無憂
在6月帶她去醫院做追終檢查時發現癌症指數非常高(正常24他是5千1百多)
醫生說要住院檢查她一直不願意我也哭著求他.他回我他不會死
7月底時他全身已出現嚴重黃疸連眼球都黃了也不去醫院
到8月底時才願意住進醫院檢查確定是膽曩癌末期有懭散到肝
我就變成他被害妄想症的對象.要抹奪他的家產.只因我是法律第一順位.害死她我就有錢了
但我要照顧他.他只要吃東西身體有狀況就說我下毒.但那些都是他癌症的症狀
所以他說要去法院跟我斷父女關西
本我不怕我又問心無傀.他的錢我都跟他算的清清楚楚有單據沒有多拿他錢
現我姑姑出現知道我爸把房子賣掉有錢又要死了
就一直來醫院假好心我爸又聽他的(當初我爺爺奶奶死時他有拿她們存摺偷領400萬走兄弟也沒告他快80歲身體還超好.我爸住院第3天他還來問他存摺密碼我那時有請看護偷告訴我)
現我要控制她被害妄想症又要癌症還有這個姑姑
法律上完全沒辦法幫助我處理精神病又有癌症的人(我問了很我基構跟政府單位)
也不能幫他坐禁治產.(醫院已開有他有妄想症和癌症的診斷證明書是大醫院)
難道要他傷害到人才可處理他嗎.我現在跟小時後一樣無助法律幫不了我政府幫不了我~真可笑
我想問
1.如果他去法院要跟我斷絕會判通過嗎.我身分證上就變父母不詳.....我手上有他妄想症和癌症的診斷證明書會有用嗎?我離開他那多年從1月份他才開始有病痛我都有做好女兒的事盡心照顧他
2.如我姑姑去法院說我不是我爸的親生女兒那我父女關西會不成立嗎
3.我還要多注意甚麼或準備甚來預防會發生的事情
4.有別的見議給我嗎
其實我只關心如何幫助我爸走完最後一段路.因他是精神病患他壓力會一直爆(他爆很多次了醫院快翻了).我也是冒生命危險在照顧他.只是現姑姑出現我不甘心錢落在壞人手裡那是我父母辛苦賺的.為甚房子我處理好了有錢了你才來
現我爸雖癌末醫生也說6-12個月.但他現除了身上有膽汁的導流管.和電療的疲累(很快精神又很好)其時他自已都可處理生活.只是醫生說他這種是無法醫了.要倒下時間很快就走.只是中間病痛他會認為是被害.我是顧他的人那就是我啦
我真的不知路要怎走了
請幫幫忙幫我找一條路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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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9-2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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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1-09-19 10:41

你好:我與前夫於98年5月20日離婚離婚協議監護權歸母。

今天前夫打電話來要求我行使探視權,這是他的基本保障權力。否則,法院見。

但是,從離婚至今,他從未履行過撫養義務,所以想要知道,如果對方要求我行使探視權,我理當也要他履行撫養義務。我要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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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101-09-14 22:08

你好:請問家暴令可否成為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嗎?我太太因家暴而於年初離家,後申請家暴令核准,我想申請法院調解請他回家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並履行撫養小孩的義務,請問他可以以家暴令當作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而拒絕履行此同居義務或是撫養小孩的義務嗎?(此家暴結婚10餘年來第一次發生)

 

一、家暴令可不可以成為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這須要看家暴令的內容,原則上是可以成為正當         的理由的,不過家暴令也通常有一定期限,一旦期限一過或家暴令的內容不存在了,除了取        得新的家暴令或其他的理由,否則夫妻仍有同居的義務

二、夫妻的問題不等於小孩的問題,雙方仍然必須把小孩照顧好,家暴令是不能免除掉扶養小           孩的義務

胡先生 101-09-15 01:17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家暴令可不可以成為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這須要看家暴令的內容, ... (恕刪)

 

我拿到的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為一年,內容是: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二禁止對被害人為直接或間接之騷擾、接觸、通話或其他聯絡行為。

這樣內容的家暴令可否成為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嗎?另外請問律師調解庭不成立(例如我老婆不同意返家同居)則案子是不是就直接送法院審理還是要我另外向法院申請?那我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跟給付小孩的扶養費,在訴狀上的聲明要怎麼寫呢(聲明事項:一請求被告履行同居義務.二請求被告給付扶養費)?

謝謝律師

101-09-12 13:30

請問幼年時父親與母親已離婚.我家三兄妹監護權都是於我母親

每回見到父親都是賭博後沒錢回來要錢.(已離婚還是這樣)

未盡到撫養我們三兄妹責任

目前我們都已成人.30歲了最近收到社會局通知 父親當遊民被社會居安頓在安養中心10個月

請我們把父親領回及繳清安養中心費用

我們已與父親毫無感情 也不想跟他有瓜葛

請問要怎ㄇ辦 

安養中心費用我們是一定得繳納嗎..

另外我2哥於20歲當兵去世.我父親每年都會拿到有筆6萬撫恤金.請問對軍人家屬這個情況 軍方可做到何種處理.有軍人老人院嗎

 你們如果想要免除扶養義務,必須向民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訴訟中必須說明你父親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且最好要找到可以證明的證人

至於軍方的撫卹金的問題,那與撫養義務無關,依照規定你父親是領取撫恤金的權利人,而且領取金額是固定的,不會因為你父親現在潦倒了國家就會多發一點。

Bridgit 101-08-30 13:09

我帶我婆婆到法院對大姑提出遺棄之告訴: 公公過世後,婆婆本可領終生俸,但需要所有繼承人的同意,但大姑曾對婆婆說過"只要是她沒辦法分得的,她就不願意簽名同意"甚致還說過"不願撫養媽媽"的話語,而且就連遺產部份,她都不願意出面簽名。讓婆婆想繼續住在老家,都不能。決定提出告訴,不過由於婆婆還有兩個兒子,就單單對大姑提出告訴,這樣會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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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it 101-08-30 13:59

律師,那對於遺產繼承的部份,如果大姑一直不願意簽名,可以視同她放棄嗎?或是有遺產繼承時效的方式可以讓她放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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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o Liu 101-08-26 10:46

前陣子與前妻協議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

協議書上清楚標示日後小孩生活撫養費用一人一半

按月匯款至當初我指定的帳戶下(協議書上都有)

但是第一個月她就不願支付

手機不接,所有通訊方式都失去聯絡

離婚時他將兩人這幾年財產全數轉到他名下

有朋友說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或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凍結她的資產(有房有車有存款)

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強制執行跟假扣押的意義

還有程序以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申請嗎?

另外~相關產生的費用問題目前我根本無力負擔

民間是否有公益律師可以幫忙協助?

還是我必須先撰寫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支付

又該如何撰寫內容呢?

1.要執行對方財產必須有執行名義開啟執行程序 執行程序分類有終局執行 及暫時執行 如果你要實際拿到錢必須終局執行 如果你是擔心對方脫產 就要聲請假扣押(即暫時執行) 2.而執行名義原則上就是你必須去告對方 取得勝訴判決 3.如果經濟有困難 可以去法扶詢問 不過要件很嚴格 應該需要符合社會救助的中低收入戶 如果律師都當公益 那我真的要思考一下將來以什麼維生

Nio Liu 101-08-2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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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8-23 18:16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週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因為甲方外婆也很疼小孩,導致過於溺愛,帶回來的子女很難教養導致乙方長期困擾,是否能˙減少甲方探視時間,以不會影響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的困擾。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甲方是在那裡念書拿綠卡,未告知乙是出國念書而是國外旅遊(協議書上是這麼寫的),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法律上不是有寫到,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但現我女兒已不認得我是誰了,我女兒只會叫我Uncle,我真的很傷心,所以我想提高我探視我女兒的探視日,以維持父女關係的親情

ps:1)是否可以請問法官,有監讙權的對方不給我方探視子女時,可否向法院當庭申請起訴或是請求強制執行
    2)法官因為我只有國小畢業,所以當時跟甲方所簽訂的(協議書)很多都看不懂,所以請求懇求法官能重      新在寫一份(協議書)

3.甲乙雙方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協議書上第五項有寫到,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是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我是真的很想付這五千元,但我的薪資所得太少了,我要撫養兒子的龐大教育學費,還要付前妻還有女兒的健保費,還有前妻會不定時會要求我寄給她跟我女兒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這條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可能會造成我以後的龐大負債,還有兒子的教育基金與生活品質。

4.甲方之母因長時間用電話甚至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次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教育費用

5.我乙方李俊原留有當初跟甲方李弈潔電話內容之影音檔,是否就可在法庭上做為證據,我乙方李俊原想向法院申請永久保護令,因為甲方有在影音檔案中說到,要先殺小女兒在殺大兒子,最後是殺乙方李俊原,讓乙方李俊原身心感到極度恐慌及害怕,可是這個檔案是在98年錄製的,現在是101年ㄌ,請問這個檔案還有用嗎??

PS:律師你好,我只是想要知道我現在的情況該如何解決,該如何做,請給我個方向!!
內容有點多請律師幫幫小弟個忙謝謝律師^__^

黃國城 (Jerry) 101-08-24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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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 101-08-10 22:15

帳戶被自己父親借用領一筆錢出來 問他這筆錢來源 他隨便呼?我 過一陣子突然有人打給我說父親跟他借一筆錢沒還 要拿匯款單去告我.我將可能面臨什麼刑責?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 我阿公有兩個兒子(一個死了一個我父親)三個女兒.我今年21歲.萬一父親無能力撫養阿公.那扶養義務會是他三個女兒還是我?
 謝謝

 1.涉及的是幫助詐欺罪或侵占

    不過如果父親只是單純借貸關係而沒有還錢

    未必會構成詐欺相關犯罪

 2.卑親屬扶養義務由親等近的優先

    所以阿公的子女必須先負擔扶養義務

呆呆 101-08-10 22:3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涉及的是幫助詐欺罪或侵占

    ... (恕刪)

但是父親與他是否單純借貸關係我不是很清楚.只是他是轉近我的帳戶.父親叫我幫他領給他.今天對方說要告我.那是否會牽扯到我還是.只是他跟父親兩人的責任?

yuiyui 101-07-16 13:17

想要請問律師,如果要孩子名義向母親提起告訴,請求撫養費,該如何處理......

      我的情況是這樣,前夫想要申請低收入戶,所以要走法律程序,要我庭外和解,

不管出不出庭,他就要那張法律證明,想要知道,法律程序是如何進行的........

我自己也撫養一個小孩,這樣的話,我也可以已小孩名義向提起告訴,要求撫養

............因為我現在待業中,不出庭也聽說對自己不利,可是工作又不能請假,

有什麼好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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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1-07-05 15:00

我與先生因爭執分開已有5.6年時間 
當初先生因爭執而出走 失去聯繫
因育有二子 老大從小就在我娘家長大 由我娘家親人幫忙帶大
老二因經濟壓力交給先生家人撫養
在這期間雙方未聯絡且當初分開時也未簽字離婚

不料前幾天收到法院通知信函 是由先生寄出的離婚起訴信函
信函上聲明我將老二丟回夫家後離家出走 且四處尋找未獲
在這5.6年期間為履行同居者義務 顯示惡意遺棄持續狀態
被告存心拋夫棄子顯示無調解之希望

感覺像是被反咬了一口

想請問如果想放棄老二的監護權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這樣是否會影響老大的監護權?

還有該如何處理此段訴頌較為恰當?? 是否要自備答辨狀之類文件?

 1.要判決離婚才有定子女監護權的問題

    關於離婚部分  如果不想離婚 要提出當初夫妻住所地在哪

    什麼事由導致沒有繼續一起生活  可歸責誰

    中間有無法對方聯繫

 2.子女監護部分

    原則上雙方可以協議

    如果協議不成由法院裁定

    畢竟子女已經分開住蠻久了

    所以二兒子的部分不論如何認定

    應該不至於影響對大兒子監護的權利

PP 101-07-0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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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101-06-13 00:57

99年我與前夫離婚,但協議書有有兩份,一份是去戶政單位登記,小孩監護及撫養都是我的

因當時他一直用小孩威脅我不肯跟我離婚,因此私下有再簽一份協議書,想請問私下協議的有據法律效益嘛???

回覆 mandy 的發言內容:

99年我與前夫離婚,但協議書有有兩份,一份是去戶政單位登記,小孩監護及撫養都是我的

... (恕刪)

 離婚登記離婚的法定要件

 所以當時才必須至戶政機關登記離婚

 而夫妻另外有所約定除非有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否則應是有其效力

笨宣 101-06-10 23:05

簡單描述一下我家的情況

單親家庭,母親以及小時候靠著爺爺撫養

我大哥讀書的時候 家中還有點錢給他繳學費

到我的時候 家裡沒辦法,我只好半工半讀完成大學學業 (吃喝拉撒生活費用跟學費都我自己賺來)。因為我母親跟我說沒辦法幫我學貸 家裡也沒錢讓我生活。

輪到我小妹,這時家裡應該有點積蓄 也敢幫她作保人辦理學貸,吃喝拉撒全部都由家裡支出。



現在我退伍回來 有了份還過得去的工作,家中3個小孩都要給5000塊給家裡貼補
但是現在我想搬出去自己住(說真的我也沒住過外面。加上離公司比較近,每天可以少快2小時路程)

家裡的大哥就說如果我搬出去住不給家裡錢 就算棄養


讓我現在有點恐慌,我怕我以後搬出去住會被告棄養母親
因為我只要有一次沒給錢貼補家用就會被我大哥罵得很慘,我怕到時我真的會被告...


我母親則是還有在工作(正當行業),薪水是我兩倍之多 = =


我搬出去住,然後不給家裡錢。真的會被告棄養嗎?

(1)   要成立刑法遺棄罪,必須是遺棄「無法靠自己維持生存的人」。依您的敘述,您母親還在工作,仍然可以自己維持生活,所以您搬出去後不給家裡錢的行為,並不會成立遺棄罪。

(2)   民法子女對於父母的扶養義務,基本上是以「不能維持生活」為前提。但依照您的敘述,既然您母親有在工作,而且薪水是您的兩倍之多,應該是沒有不能維持生活的情形,所以您目前是不需要對母親負擔扶養義務的,自無所謂棄養的問題。

(參照刑法第293、294條;民法第1114、111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6-05 15:59
未婚生子,父親有辦認領,但在認領時有約定監護權歸母親所有,日前父親跟我要求要報稅報扶養,如果讓他報撫養,那日後他是否可以跟我爭去監護權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05 21:03

一、讓不讓他「報扶養」跟日後他會不會(或能不能)跟你爭親權無關。二、如果你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才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報扶養」不是聲請改定之原因。三、以上,謹供參考!

既然您在認領時有跟對方協議由母親行使負擔親權,監護權現時上就是歸給母親,但是父親不因此免除撫養義務,所以如果父親確實每月有支付撫養費的話,讓父親報稅實申報扶養,也是合法的。但如過沒有撫養事實,他卻要求因減稅的理由要求報撫養時,您是可以拒絕的。另外如果親權協議有不利於子女或是母親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對子女不利的情形的話,這時對方確實是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如果法院認為確實有上述情形,就會酌定監護權歸屬,使得原本監護權歸給母親的協議失效。

(參照民法第1055條、1069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6-05 09:38
未婚生子,父親有辦認領,但在認領時有約定監護權歸母親所有,日前父親跟我要求要報稅報扶養,如果讓他報撫養,那日後他是否可以跟我爭去監護權
王耀星 (Eric) 101-06-0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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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伶 的發言內容:

 

如果有報稅扶養

是可以證明生父有認領之表示及扶養事實

與是否提起裁定或改定監護沒有直接關係

除非你本身不適合照護子女

否則法院應該不易改定子女由生父監護

小庭 101-06-04 17:01

您好~請問
1.我父親中風目前住院無法自理.我們有4個兄弟姐妹.在我們10幾歲時父母離婚.前面3個小孩由我父親撫養.最小妹妹則由母親撫養.但我父親對3個小孩並未盡到養育責任撫養我們至成年.3個小孩都只有國小畢業國中未讀完

2.我們4個小孩生活都不好過.無任何存款都在外租屋,我(老大)已結婚育有2子.目前先生入獄服刑需獨自撫養.領低收入補助。老二為身心障礙。老三(弟弟)打零工。老四由我母親撫養長大現還要幫忙負擔我母親的生活。

3.我父親對於我們4個小孩並未盡到完善的養育.到現在中風才要我們子女來承擔.且我們自己生活都很有問題了根本沒能力可負擔。

綜合以上想請問是否可以免除扶養我父親或是減免扶養呢?
若我們子女把我父親放著醫院不管是否會構成棄養遺棄的罪名
另我們可以先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嗎?還是要等我父親提出我們才能做抗辯~謝謝!

(1) 由於您經濟情況難以負擔對於父親的扶養義務,是可以減輕負擔義務,但一般而言,如果無特殊狀況,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扶養義務基本上是不能免除的。但事前一陣子民法修正,如果父母親對子女沒有盡扶養義務或是故意對子女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的侵害行為,是可請求法院免除扶養義務。所以如果您父親或醫院有人對您主張應負擔撫養費用,您可以主張因父親沒有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請求法院免除扶養義務。

(2)    由於父親在醫院有其他人照料保護,已無生存危險的情形,子女們原則上是不會成立遺棄罪的。至於您要先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或是等父親提出後再抗辯都是可以的,您可以自己斟酌一切情形來決定何時主張。

(參照民法第1117條、1118條、1118條之1;刑法第294條、294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庭 101-06-09 19:49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由於您經濟情況難以負擔對於父親的扶養義務,是可以減輕負擔義務,但一般而言,如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若要先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需要怎麼做呢?

有詢問過幾各律師都說無法先主張

要等我父親或是其他單位提出我們才可做反辯~謝謝!

bobo 101-05-28 17:34
律師您好 因為先生的債務問題,現接獲銀行向法院提出宣告夫妻財產分開制,想請教婚後剩餘財產的認定,我一直有工作,難道我多年來的薪資也要列入嗎?(他沒收入)另婚後剩餘財產的認定除了房子以外,還含括那些呢?我獨立撫養女兒,他未有支付生活費,但現尚未離婚。希望律師先生能幫忙,謝謝您!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其計算標的 係以婚後有償取得財產為計算 所以如果是你薪資所得確實會列入計算標的內 至於對方都不願工作致無所得 你是可以主張平均分配夫妻財產應顯失公平 如果主張成立 銀行自無從代位向你請求
林咪咪 101-05-06 00:22

從小未盡扶養責任的父親現在要求我們盡扶養義務。從小父親就酗酒、賭博工作薪資從未供應家庭生活所需,家用支出都由母親做家庭代工養活我們,且我們長期遭受到暴力的對待。民國75年,父親因酒駕受傷後就未積極工作,整日閒賦在家酗酒,酒後即對妻小拳腳相向。當年並無驗傷證明或警局的報案證明。民國76年,母親帶我們回到外婆家居住以保生命安全。民國78年協議離婚監護權歸女方。從此之後從未聯繫。今年一月,號稱姑姑的人找上門來,說我父親因中風需入住養護中心,要求我們辦理放棄親子關係以利他申請低收入戶補助。但經諮詢之後,已跟對方說明並無法放棄親子關係。因此對方至法院申請訴訟,要求我們必需支付我父親在養護中心的費用。理由是:未離婚前,他曾撫養過我們數年。 想請問律師

 1、我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我們要證舉他並未撫養我們嗎?

 2、通常這樣的官司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有結果?

3、調解法律效力嗎?

感謝您們的回答~

回覆 林咪咪 的發言內容:

從小未盡扶養責任的父親現在要求 ... (恕刪)

 1.沒有被扶養應該是消極事實

?   法律上應該是由對方舉證

? 2.訴訟程序如果一審應該6個月左右

?   如果要三審確定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時間

? 3.如果願意調解當然有法律上效力

張嘉文 101-04-30 16:56
我ㄉ父母在我兩兄弟國中一年級時就離婚,我們ㄉ監護權在媽媽,離婚原因是老爸家暴母親,母親受不了長期ㄉ家暴,因而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可,但那時母親只希望小孩監護權所以並沒有要求撫養費。10幾年來我們都在母親ㄉ教養之下成長至今(在這之中父親再離婚之後並未對我們有任何金錢援助或撫養義務),我們都已經個自成家,組織個自ㄉ小家庭來彌補當初幼時心中單親家庭ㄉ陰影。 在這個月叔叔通知我們兄弟奶奶往生了,父親在醫院ㄉ身心科(精神病)病房,要我們去處理父親ㄉ事情,不然社工要告我們遺棄罪,讓我們要吃官司,我們真ㄉ不知侞何是好,懇求個位幫忙! 1.父親他領有中度殘障手冊(因為之前工作腳受傷) 2.父親有精神疾病 3.我兩兄弟個自經濟狀況不好 4.母親非常排斥撫養這件事 5.叔叔用社會輿論壓力來丫我兩兄弟 6.父親在我們成長階段之中並未盡其撫養照顧義務,我兩兄弟均從小洗車打工賺零用金,繳學費,工作,娶妻生子,一路走來均靠自己生存,如今父親這個問題,讓我們不知該如何是好! PS..我有問過專業人士,他要我們採取主動出擊,先提撫養確認ㄉ訴訟,但我不知這是對還是錯,畢竟要我們先提訴訟官司好像怪怪ㄉ!可以請各位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嗎!感恩!
林智群 (klaw) 101-04-30 18:59
一直等對方來告你也不是辦法,你會一直處於一個不確定的狀態,建議主動提告
張嘉文 101-04-30 16:54
我ㄉ父母在我兩兄弟國中一年級時就離婚,我們ㄉ監護權在媽媽,離婚原因是老爸家暴母親,母親受不了長期ㄉ家暴,因而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可,但那時母親只希望小孩監護權所以並沒有要求撫養費。10幾年來我們都在母親ㄉ教養之下成長至今(在這之中父親再離婚之後並未對我們有任何金錢援助或撫養義務),我們都已經個自成家,組織個自ㄉ小家庭來彌補當初幼時心中單親家庭ㄉ陰影。 在這個月叔叔通知我們兄弟奶奶往生了,父親在醫院ㄉ身心科(精神病)病房,要我們去處理父親ㄉ事情,不然社工要告我們遺棄罪,讓我們要吃官司,我們真ㄉ不知侞何是好,懇求個位幫忙! 1.父親他領有中度殘障手冊(因為之前工作腳受傷) 2.父親有精神疾病 3.我兩兄弟個自經濟狀況不好 4.母親非常排斥撫養這件事 5.叔叔用社會輿論壓力來丫我兩兄弟 6.父親在我們成長階段之中並未盡其撫養照顧義務,我兩兄弟均從小洗車打工賺零用金,繳學費,工作,娶妻生子,一路走來均靠自己生存,如今父親這個問題,讓我們不知該如何是好! PS..我有問過專業人士,他要我們採取主動出擊,先提撫養確認ㄉ訴訟,但我不知這是對還是錯,畢竟要我們先提訴訟官司好像怪怪ㄉ!可以請各位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嗎!感恩!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法上 您們可以主張刑法第294條之1的規定 以免除遺棄罪之罪責 民法上 則可以依第1118條之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PING 101-04-30 01:46
律師您好: 目前先生至法院訴請強制離婚,但所提之離婚原因與事實不符。他和外遇對象在外同居多年,這期間對家裡不聞不問,小孩的所有費用也不支付,雖多次談及離婚,但他始終抱持著不要小孩、不要支付撫養的態度,讓我無法真正答應離婚,現在他搶先一步去訴請離婚,請問我該如何做呢? 如您所答,可以提離婚反訴,並可以請求精神賠償,但對他外遇的事實我沒有任何的證據,只有他的家人當證人,這樣是否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呢? 謝謝您播空看我的提問,感恩您!
沈恆 (沈律師) 101-05-02 07:15
不管是對方提離婚之訴或您提離婚反訴,最重要的還是證據。您要盡量蒐集對方外遇在外同居多年的證據,家人、小孩都可以當證人,不過您要提防對方家人是否會講出對您不利的證詞。以上謹供您參考。
金小武 101-04-04 23:28

想請問,我從小與父親失聯,母親為監護人與撫養人,但身分證上有登記父親姓名,現已成年,我父親依然不知所蹤,請問若我父親死亡,如果他有遺下債務,我需不需要負責,或是需要拋棄繼承,因為我並不會得知父親死亡時間,若沒拋棄繼承,會不會有負債的可能??

林智群 (klaw) 101-04-04 23:41

如果已經失聯很久,建議替你父親聲請死亡宣告,期滿後再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wu 101-03-24 23:39
您好:請問小叔娶外籍新娘後,不久去世,留下一女,其間由公婆及本人夫妻協助照顧撫養,因與小孩同一戶籍,故將其申報為撫養親屬。第一次申報時,因時間緊促,僅附戶籍謄本,心想等國稅局要求時再補件,後來未接獲補件通知,且順利通過撫養申報,怎知,上星期被其母查知,竟到法院告我們偽造文書,令我們一頭霧水,不知如何是好,請熟悉稅法者,好心告知,此案能成立嗎? 孩子的母親自行居住在外,未與孩子同住
林智群 (klaw) 101-03-25 16:53
既然你們有扶養事實 這應該不會構成偽造文書,請放心
connie 101-03-21 21:29

我買地.其中一持分未成年且無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接雙亡)..但有監護人( 親屬撫養).能過戶土地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1101條規定: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動產。二、代理受監護人,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止租賃

因此該未成年持分的處分

須經法院許可後才具有效力

否則無法過戶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廉 101-03-15 16:40

請問 我跟前妻98年離婚後協議同居共同撫養監護小孩
在102年1月20日因爭吵 協議未成 我讓前妻請她父親來接回
但是前妻卻在當天凌晨1月21日 返回家中 欺騙家中長輩說我有答應女兒也讓她一起帶走 
從1月21日中午開始 我遍尋她不著 我有前去找尋她母親卻音訊全無 開始失聯 實至上我猜測 她們全部串通好 只是不讓我知道 
我於2月1日要前往觀察勒戒 在2月29日前妻 偷偷前往登記遷移戶籍 才發覺沒我簽名 又逕行跟家中長輩聯繫 說要前往勒戒所會客 順便取得我同意 讓前妻在前往家中搬離物品  3月4日會客時 我要求前妻必須留下通訊住址與兩歲小女所要就讀的幼稚園  前妻在我母親面前跟我答應說會留下住址 我打電話給前妻時會接電話 我想見女兒時 也可以見到  在3月7號 我出所回到家中後 卻發現 前妻又是欺騙我母親 只有留下結婚之前的戶籍地 事後連我母親 與我家人的電話號碼都不接 又開始 失聯 從1月21日起至今

我根本見不到女兒

我連小孩住哪 讀哪的權力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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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1-03-15 09:18

我的先生在許多年前曾經某次忽然要求我離婚?那時二個兒子都還非常小,於是並未簽字,因為我還是希望兒子們可以在完整家庭架構下成長。我先生從事保險業務,他每年報稅的扣繳憑單都是破百萬的收入,然而,他從未主動負擔家計生活,也未曾想要買房然後全家獨立到外面成家,從那次說要跟我離婚之後,我先生就幾乎不回家,我在婆家也完全沒有地位,於是就開始與二個兒子三人同住於一個不到四坪的房間,當時雖然委屈,但是小孩尚幼,空間使用倒還過得去,於是我硬著頭皮找工作以每月三萬的薪水就這樣將二個兒子撫養長大,就這樣過了十多年,二個兒子都已經分別上了高三、高一,而原先三人一起住的房間,也隨著二個兒子身高瞬間超過175cm且讀書用品、衣物越來越多而顯得擁擠不堪。這些年,我總希望可以自己搬到自己的「處所」過好自己的生活,照顧好孩子,讓他們不偏離正道,發展健全人格,隨著二個兒子越來越大,他們也越來越需要自己的空間,於是我決定咬緊牙根也要自行購屋,搬出他們家這個令人窒息的場所。

我的資金不是很充裕,畢竟我一個月只賺三萬元,要供給我自己跟兒子們一共三個人的生活開銷,因此若購屋將會是我非常非常重的一項負擔。

我想問的是:

一、如果我現在買了房,到時候真的到了要攤牌離婚時,這個動產會不會必須與他攤分產權?因為我們現在每年報稅都還是合併申報,到時要分的時候,會不會也有名下財產必須攤分的問題?

二、房子所有權人可以由我跟二個兒子共同持有嗎?如果共同可以的話,到時談離婚監護權時,是否有加分的效果?

三、我跟兒子的保險都是他做的,但就我所知他曾經為了出國遊玩,將我們的保單拿去質押借款,請問這是否意味若離婚後,我必須要去償還他借款債務

四、若談了離婚,我該如何向他要贍養費?因為畢竟未來二個孩子還要上大學,學雜費仍是一筆可觀數字,我實在不想讓小孩去就學貸款,還沒出社會就先負債實在很沈重。

以上,還請法律高手能夠幫忙詳解,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雙方離婚後,則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也就是將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將差額平均分配,若您現在買房也算是婚後財產之一,屆時仍須算入剩餘財產內.

二、房屋所有權當然可以登記由您與二個兒子共同持有,而小孩監護權問題,則會以小孩最大利益作為考量.

三、質押借款的部分,需視契約如何約定.

四、贍養費的部分,需為裁判離婚請求之,而且得請求的一方需是無過失的一方.此外,可另外聲請先生給付小孩扶養費,以減輕負擔。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hm5566 101-03-11 02:24

?姐夫因外遇~用不正當手法騙我姊離婚(說他因當保人欠上巨大負債~怕影響到我姊~所以去辦假離婚)從小孩讀書到現在他沒有支出小孩教育費用~?我知道可以去法院聲請叫他撫養~不過他的工作是領現金的~沒有收入證明~他也沒有財產!小孩子我們姊弟可以幫忙他撫養!不過我們很怕~以後他老了~沒人理會他~他會要求小孩子來扶養他!因為本人親生父親也是這種情形~從小我母親一個人把三個小孩扶養長大~我父親都沒有過問~更別提出到教育費用!他老了~卻打官司要求我來扶養她~我有血淋淋的例子~我不想再看到這種情形~請問這要如何來避免像我發生的事情呢?

林智群 (klaw) 101-03-11 13:24

民法已經修正規定,如果父母沒有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後是可以主張不需付撫養義務的

小熙 101-02-29 17:03

我們在沒有婚姻的情況下,當初生父要求我先將寶寶留住安心待產,
接著日子慢慢也出現了很多磨擦,生父說明只要寶寶,不願跟我有任何瓜葛..,要就寶寶歸他獨自扶養,還是歸我..
他一毛錢也不願出撫養費用,
寶寶現也足2歲半,生父..拋棄母子棄之不顧,
生父職業高鐵排班計程車司機月入6萬,職業不用報稅,並無法查薪資証明,名下沒有財產,現今存款約有50w .. 

那請問這場若要打扶養官司,會有利嗎?

 

1.請問有沒有免費的咨詢方式,來請求法院訴請男方" 確認親子關係之訴 "

    經強制認領後,共同負擔子女扶養義務,他還能一再的逃避或不負責

日後的(扶養費 & 教育費 )問題嗎?

2.認領監護權扶養費 ,需要多久的時間 ?  需要花費多少費用 ? 我想請問當地有沒有

免費的資源呢 ?

 

 

 

蔡明哲 (阿哲) 101-02-29 23:59

 你如果符合標準(財產狀況加上案情必須非顯無理由),則你可考慮就盡向當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的律師打官司,否則你可能只能考慮自費委請律師打官司了。

喵子 101-02-23 12:07
媽媽因長年生病住院,頭腦已不太清醒,爸爸年紀大了也需要找個老伴照顧她陪伴他,於是跟媽媽離婚,房子也給了媽媽,但是媽媽那邊的兄弟姊妹硬是把爸爸給媽媽的動產所有權狀扣走,說什麼要去幫我媽辦禁治產,然後我媽的財產要由他們來管理,不給我這個女兒管理,理由是怕我以後不照顧我媽,但是我已經成年,也有穩定的工作,這棟房子當初娘家也沒有出過一分一毫,照顧我媽的費用也一直都是我和我爸在支付的,我反倒是擔心他們任意處分我媽的財產,然後再把爛攤子丟給我,畢竟在法律上我是唯一有責任必須撫養我媽的人,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請問我可以用什麼方法向他們索討回我媽的動產所有權狀?
回覆 喵子 的發言內容:
媽媽因長年生病住院,頭腦已不太清 ... (恕刪)

1. 如果聲請監護宣告 會有定監護人的問題

如果依造親等關係 應由你認監護人較適當

不過或許你個人也會有不是適任的狀況

還需要詳細資料才能判斷

2.如果你擔任母親監護人

那母親動產由你代為管理

不過你不能受讓該動產

除非日後發生繼承

3.相同的

如果是舅舅阿姨擔任監護人

同樣不能受讓該動產

不過如果確係為了母親利益考量

則可以處分

 

以上供參考

 

喵子 101-02-26 22:13

目前跟我媽娘家那邊的人談過,因為他們基督徒對於我爸媽離婚的事情一直很不諒解,覺得我爸給我媽的財產,就算是他們娘家的財產了,所以他們有權處理我媽的財產,我這個女兒跟他們不同姓是外人,所以沒有權力管,於是不斷藉口認為我們不會照顧我媽,所以他們要代管我媽的財產,但是事實證明他們離婚這麼多年來, 我們都沒有推卸過任何照顧我媽的責任,也沒讓他們出過一毛錢,只是娘家那邊仍有少數人仍認為我們把權狀拿回去以後就不會照顧我媽了,一直要求我們要拿錢出來,也不願意交出權狀,後來在其他親友的協調之下,他們才願意退一步,要我用法院公證過的保證函證明我會負擔照顧我媽的一切費用,他們願意交還我媽的動產所有權狀,可是我看了一下地方法院公證處的 公證服務內容並沒有包含這類型的內容,請問這樣還是可以去法院公證嗎?還是需要找律師公證?是我單方去辦理就好,還是要雙方一同去辦理?

ㄚ鍊 101-02-02 00:25

陳俊溢律師您好:對不起!打擾了請指點明路,謝謝!

1.我兒子岳父(親家公)貸款購屋房子豋記給女兒(親家公的女兒就是我媳婦)名下,房子現在(親家公)在住,貸1千多萬,因媳婦對婚姻不忠,我們決定讓她自由,媳婦與我兒子如離婚,女方有提出分擔1千多萬的貸款,請問我兒子要共同分擔貸款金額嗎?

2.再請問一下,兒子跟媳婦有一個女兒(我孫女),1月初媳婦與另一位男士去奶媽家接孫女回台中,聽奶媽說:小孩看到該男士,就緊抱媽媽大哭(小孩是無辜的,奉勸各位小姐太太要再交男朋友,想一想小孩是無辜的)。請問為了孩子單純的成長,以後離婚的條件,可以要求女方可以來看小孩不能接走。或由女方撫養,我們只看不帶走。

3.兒子現是一家私人小公司負責人,如離婚我們要付膳養費給她嗎?謝謝!

                                        清鍊 敬上

禹潔 101-02-01 01:47

你好︰
我的大伯在阿公生前都沒有盡到撫養責任
 連回家來看阿公都沒有
只有在阿公住院跟過世那天來看一下就又走了
 連喪禮也只是來個2次就沒有了
 現在阿公名下有一些些的財產
卻回來要求要分財產(不是平均分配,而是要求4分之2)
 在法律上我們有4個繼承人︰奶奶、大伯、二伯、我爸爸
請問這樣我們有辦法要求法院不分給大伯財產嗎?
或是可以告他棄養嗎? 

 關於財產繼承部分,你奶奶可以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剩下的部分每個繼承人各分1/4。

關於喪失繼承權部分,需要你爺爺當初有受忤逆,且表示要剝奪你伯父的繼承權才會發生剝奪繼承權的效果。

撫養費用的部分比較複雜,你們如果有代他支出撫養費用,可以向你大伯請求應分擔的部分。

禹潔 101-02-01 21:18

那請問我奶奶要如何主張呢

是到法院嗎 請問主張是訴訟

還只是辦手續而已呢

小紀 100-12-03 13:26

1.78年朋友父親申請中國信託信用卡~附卡持有人則為母親~而母親部分連卡都沒看到過,銀行行 員卻是說副卡持有人就必須負連帶責任,這樣是合理的嗎?

2.再者雖卡現在已無法使用,但經過這些年父親拖欠債務的循環利息違約金、執行費------等,加總起來是43萬多!所以單做這部分不曉得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式?而且在期間好像他們家房子好像也已被法拍~後來只好搬到親戚家住~

3.再者有朋友好像有提到有新法規年滿 20 歲的成年人可到法院申請放棄父、母的財產繼承權~這條法規是真的存在嗎?

43萬對一般人來說或許是個小錢~但是對我朋友來說有點沉重~母親很早很早就獨自撫養兩個女兒~而兩個女兒目前都是就讀大學,也都是用學貸!母親又是屬於比較弱勢族群,工作多半找的都是打個小零工之類的~母親基於保護女兒狀態,十分不希望債務拖累到兩個小女兒~甚至有點灰心打算放著不管因為她並不懂法律~她只覺得莫名其妙多了一大筆繳不完的債務覺得不知所措~

所以希望有人能提供比較好的方案或者是建議~看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幫助他們~感謝

100-11-28 20:23

律師好 請幫幫我~我是單親媽媽獨立撫養一個兩歲男孩  我在99年9月交一個男朋友當時他說願意照顧我與小孩  交往至今年8月底因我工作較忙無法配合他的時間 而男友提出分手 我也答應了
我在今年10月接到 他向法院請求協助處理債務法院傳單  內容為 前男友提供三張銀行匯款單 6.7.8.月份共伍拾萬元
說是我向他調借 屢次催討 我置之不理 請法院處理債務
我在11月2日提出異議 我沒有向他借錢

我有通聯記錄及 他傳給我的簡訊為證明有交往
他要我出來調解  不然要告我詐欺

我沒向他借錢
沒有本票借據
兩人交往屬心甘情願贈與我與兩歲小孩
12月5日要開調解律師幫忙
1~他可以告我詐欺嗎?
2~錢的事會被他告成嗎?
3~他說太太死了 卻沒說再娶 後來才知道  會被告妨礙家庭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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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owa 100-07-21 11:04

兒子:生母如果您不出面處理,那我就代替父親向法院聲請不當得利還返.

生母:請求權已經過15年了,你不能告我,要告去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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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 民國73年出生

生母 民國74年協議離婚 從未付過任何撫養費用 也沒有協議

請問兒子還可以代理生父向法院對生母 請求"不當得利"還返嗎?

如果還可以提告 請問生父可以請求的部份是哪些?怎麼算?

 您的父親尚健在嗎? 如果尚健在,且沒有經過監護宣告,選定你當監護人,那若想要向你生母請求不當得利,還是要直接由權利人,也就是你的父親提起。

另外,你的生母對你的撫養義務應該只持續到你滿二十歲為止,在這之前扶養費用是持續發生的,或許有部分已經罹於時效,但你未成年的最後的一兩年也許還沒有超過十五年。你什麼時候滿二十歲可否說明一下,這關係到消滅時效的問題。

 不好意思,我剛剛在看一下題目,發現你是73年出生的,那你是93年成年。 不當得利時效是十五年,如果你在100年提起訴訟,那在民國85年以後的撫養費用還沒有罹於時效,你的生父還是可以向你生母請求。

pinkowa 100-07-21 12:0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的父親尚健在嗎? 如果尚健在,且沒有經過監護宣告,選定你當監護人,那若想要向你生 ... (恕刪)

 我現在27歲 反算回去民國93年1月滿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