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就學貸款保證人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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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0-0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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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契約之法律關係是存在保證人與銀行之間,但因保證的目的係在於擔保借款人對於欠款之清償,故若要在借款完全清償完畢前即免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必須經由銀行同意放棄權利才可以,一般而言,銀行的作法會以更換保證人來進行,若借款人並未另外徵得其他人來做新的保證人來對銀行負擔保責任的話,恐怕銀行並不會放棄對於原保證人所得主張之保證契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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