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斡旋金1萬
25日簽約406萬成交,付了一張支票9萬,說好28日要匯款36萬現金,(訂金總額46萬)
1日匯款60萬,其他300萬貸款,
另簽一張60萬本票,簽一張300萬本票
27日提出不能買,因為母親反對!
但是最後的9萬支票並沒有閱現,所以前前後後只付了1萬元,跟簽了本票!合約!
仲介說
買方毀約不履行合約,除了沒收訂金外,屋主可另外要求總價的1成當做 ...
還要付仲介費
是真的嗎?
合約上寫賠償只有寫說沒收付的錢,沒有寫仲介說的賠償,
也沒有在買前告知我們這個,合約也沒有寫仲介費用要多少!